我省盐碱企业目前的突出问题是:布局不合理、生产经营粗放、企业规模较小、竞争力不强。盐场只有加快制盐企业的技术改造步伐,全面推广工业盐塑苫新工艺,提高工业盐质量和劳动生产率,才能满足省内两碱企业的需要。为此,只有通过盐碱企业的联合,使两个行业的企业优势互补,实现人力、财力、物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盘活存量资产,用较小的投入产生最大的效益。
二、盐碱企业联合的原则和方案
盐碱企业联合必须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要结合我省盐碱企业的实际,实事求是,不拘形式,稳步推进,协调发展。对有长期的供需关系基础,具备较好的盐碱联合条件,而且企业也有联合的意向和较具体的联合方案的,可先进行联合的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广。
盐碱联合的企业应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或地、市政府审核确认后,由省经贸委组织论证并批准实施。
三、扶持盐碱企业联合的政策措施
为促进我省盐碱企业的联合,改变我省工业盐生产企业的落后面貌,通过盐碱企业的联合进行盐场塑苫生产工艺改造,提高工业盐的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增加我省盐碱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使我省盐碱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对盐碱企业应采取以下政策措施予以扶持。
(一)缓征工业盐的资源税。认真落实闽政办〔1996〕255号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地税局关于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精神,对我省实施盐碱联合的制盐企业缓征工业盐资源税。
(二)对参加盐碱联合、进行塑苫工艺改造的盐场免交工业盐每吨2元的盐业专款,留给企业专项用于技术改造。
(三)有盐业资源的地方政府应将盐场技术改造列入经济发展规划,工业盐价格在国家定价范围内实行优质优价,以促进盐场加快塑苫工艺的技术改造。三年后两碱化工企业即停止采购普通原盐。在三年期内,对不进行技术改造,不能发展塑苫工业盐,产品又不能达到食盐定点生产标准的小盐场,由当地政府引导转产。
(四)目前我省国有盐场劳动生产率低的重要原因是富余人员的包袱太重,希望各地采取措施,通过各种途径分流富余人员,减轻国有盐场的冗员负担,提高盐场劳动生产率。
(五)对参加盐碱联合的盐场,盐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其产品结构和食盐定点生产条件,继续给予食盐生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