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建立企业职工制度,培育劳动力市场竞争机制。
为建立特区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新型的企业劳动制度,我市将全面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与全体在岗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签定劳动合同,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和终止纳入法制轨道,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以后,将在所有企业中,取消不同用工形式以及不同所有制身份的界限(即干部和工人界限,固定工和合同制工界限),为所有劳动者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条件,体现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法则。对于企业中的富余人员,应本着企业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确实无法消化的可以辞向社会。为保持社会安定团结、稳定职工队伍,对于男年满四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周岁的原干部、固定式、复退转业军人,获市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以上称号的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患职业病职工,企业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怀孕、产期、哺乳期企业不得将其辞向社会。
四、建立以“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政府监督调控”为目标的企业工资管理体制。
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要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培育和健全宏观调控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按“两低于”原则,根据劳动力供求变化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主决定工资水平和内部分配形式,并按季度报主管部门和劳动、财政、税务部门备案。严格亏损企业工资总额报批制度,实行职工利益同企业减亏、扭亏额挂钩办法,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内部分配上应逐步建立以劳动责任、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基本劳动要素评价为基础,以劳动贡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劳动报酬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度,逐步建立起岗位靠竞争,报酬靠贡献的机制和工资的运行机制。市政府于每年七月一日公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企业不得低于该年度的最低工资水平。企业提取发放工资实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管理制度,市劳动局对企业提取、使用年度工资总额情况进行检查。
五、推动职业技能开发体系的形成,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要以全面提高劳动者政治思想和技能业务素质为目标,通过国家制定标准,政府规划指导、地方(部门)自主办学、市场调节职业技能培训、社会鉴定职业技能,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开发体系。要进一步发展职业技术培训,以技校、职业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为骨干,依靠和发挥行业、企事业、职教、经济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等方面的力量,开展多方办学,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形式、覆盖城乡企业满足劳动力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社会化网络,建立灵活开放的职业技能培训的运行机制。今年要抓紧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基础工作,选择一些社会通用、覆盖面广的工种(专业)进行职业技能社会化鉴定的试点,通过试点分批建立电工、钳工、车工、汽车维修工、制冷工、空调等工种(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站,逐步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网络。
六、建立适应劳动力市场运作的社会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