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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996年全省外经贸工作要点》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1996年全省外经贸工作要点》的通知
 (1996年3月15日 闽政办〔1996〕44号)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1996年全省外经贸工作要点》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务请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抓紧抓好各项落实措施。省政府将对执行情况组织年中检查,年终考核,以督促今年外经贸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996年全省外经贸工作要点

  1996年是实施“九五”计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对外经贸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对全面完成“九五”计划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省第六次党代会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省对外经贸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善环境、增创优势,拓展市场、优化结构,创新体制、提高效益”。全省对外经贸的工作目标是,继续保持外经贸各项主要指标在全国的先进地位,外贸出口达到10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不低于40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6亿美元,完成营业额4亿美元,年末在外劳务人员4.5万人;来闽旅游人数95万人次,旅游创汇5.5亿美元。为完成上述指标,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一)优化经济环境。要进一步巩固清理税外收费工作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集中收费的做法,抓紧公布第二批清理收费项目,建立健全合理规范的税外收费管理体制,防止乱收费的回潮。请省清费办负责牵头贯彻落实《福建省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并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
  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请外资办牵头,会同省建委、土地局、计委、外经贸委、开放办对如何简化基建环节审批手续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报省外资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改进海关、边防、商检、卫检、动植物检、港务、港监、民航等各项口岸工作,进一步简化口岸查验程序,在全省沿海口岸推广厦门口岸联合办公的做法,实行一条龙服务,加快口岸通关速度。请省口岸办牵头落实。
  (二)改善外资结构。重点引导外商投资基础设施、基础农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行业关联性强的大型外资项目。在现有的基础上,争取再引进几家跨国公司、国际大财团来闽投资,请省计委、外经贸委、经贸委负责落实;争取再设立1-2家外资或合资银行及3-4家外资银行代表处,并争取设立台资银行或台资财务公司,请省人行会同省外经贸委、台办做好促进工作;出台1996年全省外商投资导向目录,建立新的滚动招商项目库,请省计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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