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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1996年全省物价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
 1996年全省物价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1996年4月1日 闽政〔1996〕17号)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省物价委员会关于《1996年全省物价工作安排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进一步控制物价上涨幅度,把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控制在9%左右,为我省创造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是今年全省物价工作的重点,也是我省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物价工作,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及时解决问题,同时,要关心和支持各级物价部门开展工作,协同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各项控价措施,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共同努力,为“九五”开好局,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做出贡献。

           1996年全省物价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计划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今年我省物价工作面临的形势,1996年全省物价工作指导思想是:以抑制通货膨胀、控制物价上涨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价格调控体系,在确保实现年度控价目标的前提下,适度疏导价格矛盾,促进我省经济体制、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1996年我省物价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继续实行以行政首长为核心的控价目标责任制。今年全省控价总目标是商品零售价格涨幅控制在9%左右。全省各地的商品零售价格上涨幅度统一按9%左右执行,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不得高于零售价格指数涨幅2个百分点。省里还将把主要食品的控价目标测算分解下达到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影响市场物价比较大的品种控价目标测算分解下达到各有关部门。同时,要加强对控价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反馈,以确保全省控价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健全价格调控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审制度,突出抓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重要服务的价格差率管理和临时性最高限价管理。二是进一步推广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县以上政府均要建立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尚未建立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地方,要尽快建立起来。同时各级物价部门还可以研究建立其它单项价格调节基金。通过扩大基金来源渠道和基金规模,不断增强政府调控市场物价的经济实力。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粮食储备制度和粮食风险基金的落实到位,抓好重要物资储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调节市场供求,平抑市场物价。四是抓好“米袋子”和“菜篮子”工程建设。运用价格政策扶持发展生产,利用价格信息引导合理产销,促进产销衔接,从稳定市场价格、促进商品流通出发,整顿集贸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规范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
  三、加快价格法制建设。今年价格法制建设的主要任务有:认真做好国家颁布的价格法规的宣传、实施工作;认真完成国家立法项目起草工作;根据我省实际,修订出台《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认真组织《福建省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实施办法》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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