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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建省1996年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无偿占用企业钱物工作。要着力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对于已清理出来的钱物,还没有清退的要抓紧清退,同时要着手制定政策性规定,防止出现新的侵占。
  (四)突出“两大系统”纠风。要继续狠刹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两大系统的部门单位中存在的不正之风,一是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中的弄权勒索、徇私舞弊的不正之风;二是公共服务行业中存在的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今年,在省直20个重点部门27个纠风重点单位自己抓的基础上,省纠风办要在上述两个系统中选择一、二个单位,共同进行“一条龙”治理,从职业道德建设、行风评议、规章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统筹考虑,并与业务建设、行政管理结合起来,探索出一条有效刹住行业不正之风的新路子。
  三、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保证纠风工作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纠风工作机构。纠风工作搞得如何,领导是关键。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后,我省已经形成了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主要领导负全责,党政领导亲自抓,行业主管直接抓,协调小组分头抓,纠风部门督促抓”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这个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纠风工作机构,原有的清理协调小组要继续保留,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减、思想不松。今年省委、省政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反腐纠风工作要求,新设立了清理预算外资金专项治理协调小组,由省财政厅、计委、审计厅牵头,下设办公室,各级政府都要成立相应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并做到“人员、经费、精力、时间、工作”五到位,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好这项工作。
  (二)条块紧密结合,搞好齐抓共管。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地、市、县、区政府要按照属地原则,把本地区所有部门和单位的纠风工作纳入总盘子,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省直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提出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反腐纠风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主动与地方协调配合,加强对所属系统纠风工作的领导、部署、检查,达到既抓好本机关、又抓好本系统的目的。
  (三)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纠风工作搞得如何,思想教育是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提高队伍的素质,作为防止和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把思想教育同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结合起来,与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廉政和遵纪守法意识,增强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袭的能力,增强职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从思想上筑起廉政的思想防线,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今年要有选择地推广省工商银行职业道德建设的经验,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的试点工作。
  (四)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行风评议是发动社会各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有效办法。去年,全省九个地市按照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的要求,都开展了行风评议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要在总结去年行风评议经验的基础上,向各单位、各行业普遍推开,以期取得更大的成效。强化监督检查作为抓工作落实的必要措施和重要手段,要形成制度。在运作方式方法上,要做到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条条检查与块块检查相结合;专职机关监督检查与群众、舆论、人民团体和民主党派的监督检查相结合;明察暗访与社会问卷调查相结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要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方案、有目标、有重点。检查过程中,既有量的考核,又要质的分析。如果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要严肃批评,责成限期改正,并视情节采取纪律措施,该立案的要立案,该处理的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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