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建立合理的市政公用事业价格体系。城市燃气、供水、公共交通、公园和风景区等公用事业的产品和服务,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和不同项目,分别按成本加微利、保本经营、微亏加财政补贴等办法合理定价,其市场补偿不足的部分财政部门应及时补贴到位。进一步改革公用事业价格管理体制,除国家级风景区门票及地(市)所在地的自来水价格和福州市的燃气、公园门票、公交票价由省物委审定外,其他地市的燃气、公园门票、公交票价和县(市)的自来水价格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建设发展现代化城市意识
37、创造优美、和谐、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必须高度重视对市民的文明教育。要经常地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向广大市民宣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规、城市文明公约,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健全市、区、街、居四级宣传网络,加强市民的日常性教育,使宣传工作深入到各行各业、社会各个角落。认真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适当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门和城市居民参加义务劳动,以培养市民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意识。
38、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城区、街道、居委会的作用,搞好区域共建活动,提高区域的自治自防能力。开展“文明街区”、“文明单位”、“文明市民”等评比活动,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同时,对不文明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
八、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39、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是各城市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各城市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城市工作的领导。城市政府要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真正做到领导到位、精力到位、措施到位。各城市都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组成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实施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近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法规,协调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城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要加强检查督促,狠抓落实。建立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作为考核市长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城市建设报告制度,城市政府每年至少要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一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执行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