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决定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决定
 (1996年3月23日 闽委发〔1996〕8号)


各地、市、县委,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第六次党代会关于搞好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提高城镇现代化水平的精神,充分发挥城市(含县城)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和中心作用,切实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我省城市朝着现代化目标更快更好地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紧迫感
  1、从战略高度认识城市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城市是区域经济、政治、科技、文化、教育、信息的聚集中心,也是国民经济的增长中心,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城市的发展,城市功能的完善,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城市的辐射作用,带动周围小城镇和农村的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市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城市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好,对促进改革开放和生产力的发展,更好地满足城乡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提高城市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充分认识加强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紧迫性。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城市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城市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但从总体上看,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仍然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城市规划起点不高,城市功能不全,执行随意性大,建设标准偏低,管理薄弱,城市环境质量没有根本改善。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给人民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和城市的继续发展都带来一定的影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提高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而又迫切的任务。各级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存在的差距,增强紧迫感,下大力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3、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改变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旧框框、旧观念,解放思想,推进改革,走出新路;努力壮大城市经济实力,适当加速城市化进程,继续改善市政基础设施条件,做到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协调一致;立足当前,面向21世纪,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使各项规划、建设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拓宽建设筹资路子,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投资建设,加快城市建设发展步伐。
  二、明确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市现代化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