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每年一度的“9·9海峡两岸(厦门)商品博览会”,把福建建成两岸商品博览、展示的基地和两岸商品贸易的主要集散口岸。鼓励我省外贸公司上岛设立分公司或与台湾相关企业联合成立公司,联手开拓国际市场。
(十三)根据吸收外资政策的调整,把外商投资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拓宽领域、优化结构、提高水平上来。
一是围绕建立支柱产业,优化外商投资结构。要按照省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加快发展石油化工、机械电子、建筑建材、林产业和水产业五大产业的要求,千方百计、集中力量,引进一批规模大、技术含量高、行业关联性强的大型外资项目,加快我省支柱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进一步拓宽投资领域,争取国家支持放宽我省外资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积极争取国家批准我省增加金融对外开放试点城市,增设引进外资兴办商业零售业的试点城市,允许外商在我省以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会计师事务所、海运公司、国际旅行社等。
二是进一步强化招商工作。要调整招商工作的重点,加强直销式、小规模、行业性的招商活动。积极探索海外招商代理制的办法,把招商工作推向市场,提高招商工作的成效。要通过让市场、让股权的方式,强化对跨国公司、大财团的招商,引进一批高层次的项目。继续推动“9·8”洽谈会向国际大型综合博览会发展,在强化硬件建设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办展水平,争取扩大主办省市的规模;争取欧美发达国家及我省海外友好省、州、县或投资贸易机构、大型商社、跨国公司、华裔企业家组团参加或设立专馆;推进“9·8”洽谈会的国际化,提高洽谈会的实际效果。
三是进一步扩大间接利用外资的规模。进一步拓宽间接吸收外资的形式,优化外债结构,增大中长期外债的比重,拓展基金、证券、租赁、BOT等多种形式;搞好间接利用外资项目筛选和报批工作,做好风险规避,提高偿债率。
(十四)完善机制,苦练内功,努力扩大外贸出口。加大外贸改革步伐,推动专业公司、工贸企业、“三资”企业、地方外贸企业四大方面军的共同发展,通过体制的创新,结构的优化,增强外贸经营的活力。一是推动外贸企业的规模经营,培育大型外贸集团公司。要突破所有制、行业和地区限制,对一些同类和经营互补的企业,通过兼并、参股、合资、合作等形式,实现资产优化组合,壮大外贸企业规模。通过制订倾斜政策,培育我省综合商社和跨国公司,增强我省外贸的抗风险能力。二是进一步优化外贸出口结构,培育“拳头”产品,不断扩大高附加值商品在我省出口中的比重。三是进一步扩大“三资”企业和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规模。要充分发挥生产企业自营出口退税可以抵扣和新办“三资”企业出口可以退税的优势,抓紧做好报批工作,扩大自营出口生产企业的数量,出台专项政策,扶持生产企业和“三资”企业出口。四是强化外贸出口的配套服务工作。加快培养外经贸专家群体,对有关外贸的理论、政策和实务如国际贸易组织、国际贸易惯例、国际综合商社、EDI系统、外贸市场开拓等专题,进行系统研究,定期举办论坛演讲和专题讨论,为政府和外贸企业提供决策咨询。组建福建外贸信息中心,系统收集国际贸易组织、多边组织、国别市场准入、大类商品、大型企业等基础性对外经贸信息资料,避免现存的外贸信息分散、量小、重复等弊端,使外贸信息资源实现共有共享。加快我省EDI工程的实施步伐,提高我省外贸出口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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