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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快福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思路》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新形势下加快福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思路》的通知
 (1996年2月1日 闽政办〔1996〕20号)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当前,我国对外开放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省作为全国最早对外开放的省份之一,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增创对外开放新优势,实现开放型经济新跨越,现将《新形势下加快福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思路》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根据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省第六次党代会的精神,结合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各自的实际,认真加以贯彻实施。

         新形势下加快福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思路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今后十五年全国和全省的对外开放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我省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发展对外经贸的方向。年初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又对今年的对外开放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当前,大政方针已定,需要我们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制订具体的工作措施,解放思想,振奋精神,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开创全省对外开放工作的新局面。
  一、认清形势,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创对外开放的新优势
  (一)我国对外开放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整个国民经济和国际经济的互补互接,我国已初步形成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原有区域倾斜的对外开放政策,已逐步向区域倾斜与产业倾斜相结合发展;原有减税让利的优惠政策将被平等竞争的机制所代替;对外开放将在更宽的领域和更广的范围展开。当前,我省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正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对此,我们既要有强烈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又要有迎接挑战的勇气和战胜困难的信心,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开拓,努力实现对外开放的新跨越。
  (二)解放思想,要有好的精神状态。精神不振,事业不兴。对外开放事业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更需要有大胆探索的精神和不折不挠的勇气。当前特别要克服在新形势下悲观失望、无所作为的消极思想。要充分认识到,中央出台三项改革措施,是在大幅度降低关税总体水平、放宽外商投资领域、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仅从长远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水平,而且从近期看也有利于我们改善利用外资结构以及外贸出口的商品结构和市场结构,提高开放型经济的素质。作为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福建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已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中央出台的改革措施具备了较强的承受能力。只要我们继续发扬敢闯、敢干、敢冒的积极进取精神,艰苦奋斗,努力拼搏,就能把福建的各项对外开放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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