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的目标要求和省第六次党代会关于实施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对加强我省劳动力市场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规划,合理布局。从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和在全国的战略区位考虑,我们设想,今明两年,要基本建立省内区域性的劳动力市场,形成以福州市和闽南三角地区为龙头,以中心城市为支柱,覆盖全省县(区),延伸到乡镇、街道的劳动力市场网络。福州、厦门两市要建立1至2个在全国较有影响、规模较大、手段先进、功能完备的劳动力中心市场;泉州、漳州、莆田和各中心城市要建立起带动本地区,辐射全省的综合性、多功能的劳动力中心市场;各县(区)都要建立起具有一定规模和相应设施,服务项目齐全,延伸到所有乡镇和有条件的行政村的职业介绍网络;鼓励、支持开办专业劳动力市场,形成与我省经济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网络健全的劳动力市场。到2000年,在全省建立起协调统一、运行有序、竞争公开、调控有力、服务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二)强化功能,完善劳动力市场服务机制。劳动力市场运作的核心是信息服务,必须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讯手段来保证。今年,全省县(区)级劳动力市场要实现微机联网,形成全省劳动力市场计算机网络,并与全国劳动力市场华东网并网。从而了解全国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掌握全省劳动力资源和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特别是经济新增长点对劳动力的需求信息。实现劳动力信息传输网络化、大容量化、快捷化、努力做到“资源共享”。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要提供办理劳动事务“一条龙”服务,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更好地发挥作为劳动力市场交流的主渠道作用。
(三)加强劳动力市场宏观调控和管理。要采取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主要采用法律的手段,对劳动力市场进行有效的管理。为此,要进一步加快地方劳动立法步伐,建立起我省劳动力市场法律体系。当前,要加强对劳动力市场流通环节的管理。对农村和外省劳动力进城务工进行总量调控,全面实行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对各类人员求职,实行就业登记制度,严格单位使用农村和外省劳动力的审批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加强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劳动、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保护合法职业中介,取缔非法职业中介,严厉打击以介绍就业为幌子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职业中介行为。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为劳动力市场提供高素质的人才。职业培训要围绕“两个根本性转变”,面向劳动力市场,为促进就业服务。要加强职业技能开发,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强化就业前培训和转业培训。逐步做到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和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都要通过就业前培训;企业富余职工转岗和失业人员重新就业都要接受转岗培训。积极推行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劳动者市场就业的竞争能力。积极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指导、监督各部门做好岗位技能培训、鉴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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