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1日,实施日期:2011年11月21日)宣布失效或废止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关于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1996年1月20日 闽政办〔1996〕10号)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劳动厅《关于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迳向省劳动厅报告。
关于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意见
根据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作出的积极培育和规范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的战略部署,国家劳动部提出在2000年前,要围绕两大根本性转变,初步建立起全国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今年要着手建立起各省(市)区域性的劳动力市场。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合理规划,积极引导中心城市建立综合性、多功能、规范化的劳动力中心市场,尽快形成覆盖城市,并向乡村延伸的劳动力市场网络,促进就业,搞好企业富余职工的分流和失业职工的安置工作,有组织地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在地区间的有序流动。为了落实上述精神,统筹规划,加快全省劳动力市场建设步伐,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劳动力市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省劳动力市场发展状况
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积极推进劳动力市场培育和建设,着力建立市场机制,全面推进劳动制度改革。在企业用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等方面,改革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在非公有制工业,已经全面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在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自主权基本得到落实,企业自主用工,劳动者自主择业。为劳动力市场提供中介服务的职业介绍机构发展迅速,形成遍布全省广大城乡的职业介绍网络。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对劳动力市场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出台了一批地方劳动法规、规章。全面建立了劳动监察制度。通过全面深化劳动制度改革,我省劳动力市场机制已初步形成,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上已起到主导作用。
但是,应当看到,由于思想观念以及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当前我省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尤其是近年来,侧重于劳动力市场机制建设,对市场的载体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多,目前全省尚未建成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心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信息少、功能弱、规范差的问题。劳动力素质偏低,不能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造成了结构性失业。一些城镇待业人员、企业富余职工、失业人员在劳动力市场上求职得不到良好的社会服务,造成就业困难。农村和外省劳动力进城务工仍然带有很大盲目性,就宏观而言,尚处于无序流动的状况,一些非法劳务中介组织趁机行骗,扰乱劳动力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滞后,影响了我省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必须引起充分重视。
二、统筹规划,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