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必须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开放型农业。坚持实行开放与开发结合,采取切实措施拓宽领域,整体推进,改变农业对外开放相对滞后的状况。实行优惠政策,多形式招商引资,扩大农业直接利用外资规模。特别要鼓励外商投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山海资源开发和现代农业、高新技术项目。搞好吸收利用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工作,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世行贷款造林、亚行“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等骨干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外和闽台之间的农业交流与合作,注重农业引进,做好试验、消化、吸收工作。从今年起,全省每年安排300万美元,用于农业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引进。“九五”期间,全省引进100个农业优良品种和20个大型农业开发项目,发展10个年创汇上亿美元的骨干产品。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港口城市,建立若干大型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扶持乡镇企业出口创汇基地建设,赋予贸工农技相结合的农业企业集团和乡镇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扩大农业外向度。有选择有重点地扶持农业技术和劳务输出,支持发展境外农业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
八、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要按照中央要求,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财政预算内资金和信贷资金用于农业的比重。依照《
农业法》及有关法规、政策,同时加紧制订《福建省农业投资条例》,稳定农业投入渠道。省级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基建总投资比重,“九五”期间要从1995年的20%提高到23%以上,今年全省预算内基建投资比去年增加3800万元,其中用于农业1250万元。各级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今年全省财政支农支出安排增长11%,比全省总财力增长9.4%高出1.6个百分点,各级财政都要从当年超收部分中划出10%以上用于增加对农业投入。今年省地县财政均应安排资金与中央配套,共同贴息使用部分贷款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节水灌溉、种子工程和扶贫攻坚。农业贷款增长率应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长率的2个百分点以上,每年新增贷款规模中安排农业贷款的比重应当达到10%以上。农业发展银行的基建贷款要全部用于农业建设,商业银行也应选择有偿还能力的农业项目优先安排。继续落实由省金融部门每年安排1亿元贷款扶持山区产粮大县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