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稳定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继续深化农村改革
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特别是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开发“四荒”的承包期可以更长一些。土地承包期延长后,随着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要及时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逐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实行土地规模经营,一定要具备条件,尊重群众意愿,条件不成熟、群众不自愿的,不能急于求成,强制推行。进一步落实和稳定自留山、自留滩政策,调动农民开发山地和浅海滩涂的积极性。要完善集体统一经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社区综合服务功能。鼓励采取股份合作制方式兴办集体经济实体和乡镇企业。加强农村集体资财管理,确立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经营者的主体地位,健全管理机构,严格资产评估、财务核算、审计等制度,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培育农村市场体系,搞活农村商品流通。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继续兴办各类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并积极发展边贸市场。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计划指导,继续完善粮食、化肥等重要商品储备调节制度和风险基金制度,搞好区域平衡、总量平衡。深化流通体制改革,重点实施粮食“两线”运行和完善农资经营体制,整顿流通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化肥经销要严格控制“一主两辅”渠道,不得承包给个人,同时要大力减少中间环节,下决心稳住化肥等农资价格。要发展各类市场中介组织,鼓励农民进入流通领域,解决农村买难卖难问题。农村供销社要朝着真正办成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深化改革,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搞好农副产品收购和工业品下乡;积极兴办龙头企业,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合理调整基层社布局,提高经营效益。农村信用社从今年起要全面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多存多贷,少存少贷,并调整贷款结构,大幅度提高用于农业的比重。
七、大力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加速农村产业化进程
实行产业化经营,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行农业规模经营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农村改革和发展实现“第二个飞跃”的重要途径。要以市场为导向,从区域优势出发,因地制宜培育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建设规模化的生产基地。择优确定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增强其辐射功能。按照产业化运行机制,实行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经济联合与协作,组建一批产业化集团,形成贸工农利益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