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六次党代会要求,1997年全省基本实现小康。今年是奔小康至关重要的一年。各级各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农村奔小康计划的意见》,以奔小康统揽农村工作全局,精心组织,切实抓好。
全省农村实现小康,必须有大部分的县基本达到小康要求。因此,各县(市)都要按照6个方面、16项指标要求,找出差距,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争取1996年全省有60%、1997年有80%以上的县基本实现小康。已基本实现小康的县,要向更高的目标迈进,争创全国百强县或经济强县。国家和省定的贫困县要迎头赶上,今明两年争取有一批摘掉贫困帽子,创造条件,努力实现小康目标。
实施农村奔小康计划,必须把重点放在村一级。这有利于小康工作的平衡发展,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利于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实现小康上来,并使之成为每个农户的自觉行动。创建小康村的重点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其他小康村指标也要全面完成,村容村貌要有明显改观。1996年全省要有70%的村、1997年有80%的村,基本实现小康目标。其中厦门、泉州、漳州、福州今年要有75%以上的村,莆田、南平、三明有70%以上的村,龙岩、宁德有65%以上的村基本实现小康。创建小康村,县乡两级要切实负起责任,村级具体组织实施,抓住影响小康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主攻难点,促进落后指标的转化,打好奔小康的总体战。各地要派大批干部组成奔小康工作队,深入农村,逐村、逐户帮助制订规划、落实措施。要坚持小康标准,实现小康时间允许有先有后,但在具体量化标准上不能随意降低。搞好小康进程监测和验收工作,不搞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坚决杜绝浮夸虚报,严格把好质量关。
五、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着力帮助贫困户脱贫
1997年消除绝对贫困目标,是实现农村奔小康的难点,也是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努力扩大富裕面,缩小贫困面;一手抓农村奔小康,一手抓扶贫攻坚。目前全省还有50多万贫困人口,今年要脱贫40万人,明年要全部脱贫。要落实地县各级领导扶贫责任,把抓扶贫与奔小康结合起来,促进平衡发展。
认真落实《福建省关于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意见》,增大扶贫投入力度,管好用好各项扶贫资金。加紧实施“造福工程”,特困人口搬迁工作要与脱贫奔小康同步进行,各级财政要按照省定标准和配套办法落实1996年搬迁4万人、1997年搬迁2万人的补助款。扶贫工作要直接面向贫困人口,重点帮扶对象要落实到户。通过建档立卡、配置资源、选准项目,明确脱贫目标、措施和时间要求。坚持走开发式、开放式扶贫的路子,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加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和生产条件。从今年起,省设立社会发展扶贫专项资金,从社会事业发展基金中安排600万元,重点扶持12个贫困县社会事业发展。要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增强自身活力和发展后劲。
搞好规划协调,建立机制,按照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原则,推动山海协作,鼓励沿海地区与贫困山区、经济强县与贫困县挂钩,实行对口支援。要倡导全社会扶贫济困,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市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活动和捐助活动。坚持和完善各级各部门与贫困县乡村挂钩扶贫制度,继续下派一批干部挂职扶贫,做到不脱贫不脱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