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1996年2月14日 闽委发〔1996〕6号)


各地、市、县委,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1996年是全面实施“九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农村奔小康和扶贫攻坚目标的关键一年。实现福建农业和农村经济新跨越,应当着眼“九五”,立足当前,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促进农业升温、农村经济上新台阶。
  一、全面落实“增粮增收保供给,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任务
  199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六次党代会的部署,坚持把加强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改革,促进两个根本性转变,深入落实“增粮增收保供给,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措施,力争农业有一个好收成,农村经济有新的发展,农民收入有大的提高,为建设“林业强省”、“海洋大省”,全面完成“九五”农业发展各项目标打好基础。具体指标:
  --农业总产值增长8%;
  --粮食总产量增加12万吨;
  --粮食以外食物总量增加80万吨,增长12%,其中水产品增加20万吨,水果增加40万吨,肉蛋奶增加10万吨,食用菌增加10万吨。蔬菜种植面积650万亩,产量770万吨;
  --乡镇企业总产值增长25%,其中工业产值增长30%,出口交货值增长37%;
  --解决4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完成4万人“造福工程”搬迁任务;
  --农民人均纯收入扣除物价因素增长5%以上。
  二、继续抓紧粮食生产,努力夺取农业丰收
  要把粮食生产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今年要用增产20万吨的措施来确保12万吨任务的完成。要继续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30个商品粮基地县(市)仍按去年责任目标要求,用好扶持资金,确保粮食增产3%以上;14个缺粮大县(市)要采取措施,提高自给率,力争增产2%;其他县(市)都要增产1%以上。各地要把“三、二、一”的增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下去。夺取今年粮食增产关键抓好三条:一要保面积。今年粮食播种面积必须保持在去年实种3026万亩水平上,还要有所增加。认真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和“用一造一”政策。对随意侵占基本农田的,要依法惩处。切实制止耕地抛荒,禁止在耕地挖鱼塘、种果树,有条件的地方要扩大双季稻面积和间作套种。二要依靠科技攻单产。通过改造中低产田,建设“吨粮田”,推广旱育稀植、抛秧400万亩,再生稻成功面积80万亩,早中稻300万亩,优化配方施肥和根外施肥各1200万亩,旱地多熟栽培技术扩大100万亩等行之有效的增产节本增效措施,力争今年单产提高7公斤以上。三要实施种子工程。采取措施加快杂交水稻组合和常规新品种培育,加大杂交水稻推广和常规品种更换力度。今年杂交水稻面积要扩大到1370万亩,常规优良品种要更换300万亩。要把良种推广面积落实到乡(镇)、村,并大力推行统一供种、统一育秧。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