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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转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灾后扶贫开发工作调整意见的通知

  三、坚持物质投入与政策倾斜有机结合。凡省委、省政府过去所确定的对贫困地区的物质投入,包括国家下达的各项扶贫资金和省水利、林业、供销、外贸、粮食、农业等部门安排的物质投入一律不变,并根据财政状况和各部门资金、物资条件的逐步改善,继续增加对灾区贫困县的扶持。各金融部门除扶贫贷款外.要适当增加正常贷款规模。计委、经委的基建和技改项目应优先照顾灾区贫困县。在政策上,凡“七五”期间国家和省对扶贫开发所制定的政策应一律不变。国家每年给贫困县的农业税减免、灾情减免和社会减免,一定要落实到灾区贫困户。重灾区和特重灾区的粮食定购任务由粮食部门统筹安排,给予核减。各部门已出台和今后制定新的政策,要从灾区贫困县恢复生产出发,尽量给予优惠照顾,使灾区贫困户休养生息,重建家园。
  四、坚持把扶贫开发的重点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出路在于依靠科技、智力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无论是重灾区还是轻灾区,都要牢固地坚持这一指导思想。提高科技意识,确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科技教育兴农”的观念、增强依靠科技、智力振兴贫困地区经济的紧迫感、责任感。要进一步落实科技人才政策,省科委和人事局应负责牵头,对过去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制订的科技、人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提出具体意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进一步明确和重申。要重视决策的科学化,纠正重“硬”轻“软”的倾向,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决策咨询。贫困地区办企业、上项目,一定要进行科学论证,坚决克服随意拍脑袋、盲目上项目的倾向。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科技培训,组织科技承包、科技试点、示范,大力普及推广实用技术。要继续加强“农科教”统筹,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发展。
  五、坚持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有机结合。我省贫困地区灾情严重,扶贫任务艰巨,但人口形势更为严峻。全省17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县,贫困地区占6个,而且是名列前4名。不少县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扶贫开发所取得的成果,被过快的人口增长抵销了,形成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严重制约着贫困地区群众的脱贫致富步伐。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人口意识,确立人均观念,在生产自救、重建家园中,丝毫不能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坚持扶贫开发和计划生育一齐抓,做到同时规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落实,下决心把人口过快增长速度降下来。要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过去制定的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政策,同时拟从明年开始,实行按年报的计划生育率、人口出生率、总和生育率3项指标进行考核,凡达标者,与省留机动20%的扶贫专项贴息贷款挂钩分配,奖励计划生育搞得好的贫困县。
  六、切实加强对灾后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决议指出:“扶持贫困地区人民脱贫致富,是党在农村一项长期的经济和政治任务。”这场特大洪涝灾害使大批贫困户重新不得温饱和返贫,充分说明这项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贫困地区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扶贫开发当作全部工作的中心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同志具体抓,并充实和加强扶贫开发机构的力量,认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对“八五”扶贫开发计划进行修订完善,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对不同灾区提出不同目标和要求。县要直接抓到灾区贫困乡,区、乡要直接抓到灾区贫困村,党团干部要直接帮扶灾区贫困户,分级负责,认真落实。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政权组织和群团部门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骨干和带头作用,组织和帮助群众恢复发展生产,尽快脱贫致富。要进一步做好包帮扶贫工作,省直各部门、单位、大专院校、大中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帮助贫困地区办实事、办好事,并下定决心,贫困地区群众一天不脱贫,包帮扶贫工作一天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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