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实行旅游行业管理。省旅游局作为省政府管理旅游事业的职能部门,对全省旅游行业实行指导和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全省国际、国内旅游事业,提出长期、中期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2、管理全省旅游事业的投资和利用外资的有关事宜;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措施推进旅游体制的进一步改革;4、积极配合建设部门管理全省旅游资源,组织普查、审报、评定资源等级,制定开发建设规划,并指导保护和利用工作;5、归口审核、审批和管理旅行社、旅游涉外饭店、旅游汽车公司等企业经营单位,负责制定各项等级标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6、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各项旅游设施的建设计划;7、管理旅游涉外事务和旅游签证通知工作,审核派驻境外的旅游机构和人员,并管理全省旅游安全工作;8、管理旅游对外宣传和外联推销工作,制定并实施扩大国际客源市场的战略计划;9、规划、管理旅游人才的开发、利用和教育培训工作;10、管理旅游法制建设、旅游财务、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省旅游价格;11、会同有关部门开发旅游商品、纪念品;12、承担省旅游事业委员会办事机构的任务,承办省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各行署、市、县旅游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实行旅游全行业管理。全省所有旅游企、事业单位,包括旅行社,旅游涉外饭店、宾馆、餐厅,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商品经销商店,对外开放的重点旅游风景区、游览点,旅游学校和培训机构,以及派驻外地和国外的旅游办事机构,不论其隶属关系如何,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均可依据旅游法规和政策,对其旅游经营活动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统一旅游市场管理,严禁非旅游经营单位非法或变相经营旅游业务。有签证通知权的非旅游单位不得以洽谈业务等名义为海外人士发旅游签证通知。
四、突出重点,抓好黄山的开发建设,尽快把黄山推向海外旅游市场。抓紧改善接待服务设施,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包括引进外资。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注重质量,提高效益,创汇创收,使黄山旅游尽快向经营型转变。大力开展宣传促销,推出丰富多彩的旅游项目,扩大海外客源市场。重视处理好国际旅游同国内旅游的关系。旅游旺季,可用经济手段调控国内旅游,优先保证国际旅游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