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修械所旧址:保护范围界线以外五十米以内。
3、大会堂旧址:保护范围界线外东、南、西、北各五十米以内。
4、政治部旧址:保护范围界线外东、南、西、北各三十米以内。
5、战地服务团旧址:保护范围界线外东、南、西、北各三十米以内。
6、中共中央东南局旧址:保护范围界线外东、南、西、北各三十米以内。
7、叶挺桥旧址:东至南堡村土路四百米以内,西至罗里村土路二百米以内。
8、新四军抗日殉国烈士墓:保护范围界线外东、南、西、北各三十米以内。
二、凤阳县明中都皇故城及皇陵石刻
(一)保护范围:
1、皇城:护城河外沿以外五十米处。
2、皇陵石刻:神道中轴线以东一百七十米至新公路,西一百七十米至小路,陵墓以南一百米至小路,独角兽以北一百米处。
(二)建设控制地带:
1、皇城:东三百米至公路,南、西、北各五百米以内。
2、皇陵石刻:东、南、西、北各五百米以内。
三、亳州市花戏楼
(一)保护范围:
西至劳市衔,南至门神街,北至博物馆与市第六中学交界处以北三十米处。
(二)建设控制地带:
东至汤家巷、沙木坑、涂家胡同,西至祖神庙街,商至老砖街、纯化街,北至涡河南岸。
四、寿县安丰塘(芍陂)
(一)保护范围:
塘堤基脚以外十米处(孙公祠:南至安丰塘,西至团结支渠埂,北至庄台下以外十米处,东至庄台下以外十七点五米处)。
(二)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界线外东、南、西、北各五百米以内。
五、和县猿人遗址
保护范围:
以洞口为起点,东六百五十米至水库西沿,南七百米至水库北沿,西五百五十米至山脊,北一百一十米至小河桥。
六、宣州市广教寺双塔
(一)保护范围:
东塔以东一百五十米处,西塔以西一百五十米处,东西两塔以南六十米处,东西两塔以北九十米处。
(二)建设控制地带:
东、南、西、北各五百米以内。
七、绩溪县龙川胡氏宗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