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发性农业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我省发展开发性农业潜力很大,但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为发展开发性农业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各地必须认真做好规划,根据本地的开发对象和开发项目,分别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使基础设施逐步配套和完善。近期要重点抓好水利建设和种苗基地建设,保证开发性农业顺利起步。随着开发性农业的发展,必须及时抓好流通设施的建设,做到信息灵通,交通方便,并有一定的保鲜、加工和储运能力,使产品优势顺利转化为商品优势。要注意把开发性农业与已进行的种植业、养殖业商品基地建设衔接起来,与国家对贫困地区和黄淮海平原的开发衔接起来。
基础设施建设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除国家给予必要的扶持外,要把立足点放在农民的劳动积累上。各地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调动农民劳动积累的积极性。跨村、跨乡和乡、村范围内的水利骨干工程建设用工,按省政府的规定,主要从农村劳动力每年必须负担的基建工、义务工中解决。在用劳动积累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中,应贯彻谁受益谁投劳的原则,不搞平调;同时要量力而行,对于用工量大的基础设施,可分年实施,逐步完成。今后,国家用于开发性农业的专项基金应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建设。水利、交通、邮电、电力、商业、供销等部门应将支持开发性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本部门工作计划,认真加以落实。
提倡农民集资修路、架桥、办电、建仓库冷库、购置冷藏设备等,投产后由农民自主经营,合理收费,实行有偿服务。有关部门应予支持,并在信贷、税收等方面实行优惠。
七、切实加强对开发性农业的指导和服务
发展开发性农业是我省经济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各地各部门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要以严谨的科学态度,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当前,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同时,要抓紧制定开发规划,确定近期和中长期实施方案。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性,避免大起大落。开发规划一经确定下来,就要坚持实施下去,有的还可以通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不能因个别领导人变动而随意变更。
各级领导要围绕开发规划的实施,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定期检查考核,严格奖惩。要把开发性农业的发展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增强说服力和示范作用,各级领导可以抓一些开发点,摸索经验,推动而上的工作,把学习外地的经验和总结推广本地的典型经验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