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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开发性农业的决定

  我省各地农村自然资源的差异较大,现有开发条件也不尽相同,确定开发的目标和重点应当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不搞一刀切。要认真搞好市场预测,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开发重点。要坚持从本地的实际出发,适宜发展什么就发展什么,有条件开发什么就开发什么。不同地区和不同时期,应该有不同的开发目标和重点。各地要根据本地资源优势,抓住名、优、特、新产品,进行重点开发。
  发展开发性农业,决不能放松粮食生产。要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单产和质量,提高粮食生产商品率的前提下,以林果业、畜牧业、水产业为重点,兼顾其他,进行全面开发。林果业要重点开发经济林、速生丰产林、茶叶、蚕桑和干鲜果;畜牧业要稳定发展生猪生产,大力发展牛、羊、兔等草食动物;水产业要在抓好普通水产品生产的同时,重点开发河蟹、甲鱼等优质水产品。此外,还要抓好棉花、油料、烟叶、麻类、药材、蔬菜等经济作物的开发。
  当前应突出抓好“四荒”(即荒山、荒坡、荒水、荒滩)、“四边”(即路边、水边、田边、村边)、“三低”(即低产田、低产水、低产林)的开发。经过七至十年的艰苦奋斗,全省要基本完成“三低”的改造任务,力争消灭“四荒”和“四边”空闲地,提高产出率和利用率,做到适宜发展林果的地方都栽上树木和水果,可养水面的平均单产和肉类的人均占有量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
  各地在确定开发目标和重点时,要按照国际市场需要,制定优惠政策,集中力量开发那些销路好的农副产品,使我省创汇农业尽快上一个新台阶。要切实抓好农副产品商品基地建设,选准主导产品,相对集中连片开发,形成有适度规模的、效益良好的商品基地。要抓好产品系列开发和深度加工,力争多创“拳头”产品。要把发展开发性农业与发展立体农业、实行集约经营相结合,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要提高开发的整体效益,把经济效益同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结合起来,把开发与治理、开发与保护有机结合起来,防止水土流失和破坏资源。
  三、放开土地和水面经营权,调动各方面的开发积极性
  发展开发性农业一定要放开土地和水面经营权,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经营方式。目前,凡已经承包到户的集体山场、水面和其他场地,要继续稳定和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不要轻易变动。承包后经营有困难者,可以出租,可以有偿转让。对于承包后至今未能开发利用甚至撂荒的,要限期开发;到期仍不开发的,应收取“荒废金”(标准各地自定),或收回承包经营权,重新发包。如单独开发有困难的,也可以本着承包权益不变的原则,实行联户开发,兴办集体或联户开发实体,对于大面积水域和远山大山,包括跨界的水面和荒山,尚未承包到户的,一般不宜再承包到户,可以由有关方面集资入股联合开发,可以由几家联合招标,由中标者承包开发,也可以建立专业开发公司进行开发。零星的荒山、荒地、荒水,可以由集体承包经营,也可以由农户单独承包经营,只要能加快开发步伐,哪种办法都可以。
  放开经营权,核心问题是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标竞争,选择承包经营者。今后新开发的“四荒”,新确定的开发项目,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开招标;已经开发的土地、水面和原有的开发项目,凡是经营不好的,要重新招标。要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实行全方位开放。投标者可以是国营和集体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可以是本地人,也可以是外地人,包括外国人。招标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实行整个开发项目综合招标,也可以实行某一生产任务的单项招标。有的贫困县将扶贫资金与开发项目配套,然后招聘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效果很好,应予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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