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开发性农业的决定
(1988年8月12日 皖发〔1988〕8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绝大多数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一部分农民开始走上富裕道路。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农业生产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突出表现是农业自然资源尚未充分开发利用,土地和水面的利用率和产出率不高,这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制约了全省整个经济的发展。省委、省政府认为,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的步伐,必须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同时,花大气力抓好开发性农业。为此,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开发性农业在振兴我省经济中的战略地位
发展开发性农业,就是要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对尚未利用或利用率不高的农业自然资源,按照市场需求,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向农业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
我省地跨江淮,处于中纬度地带,光、热、水条件较好,地形多样,土地、水面、动植物资源和农村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发展开发性农业的潜力很大,前景广阔。但目前开发利用很不够,全省土地垦殖率仅为百分之三十二,二千多万亩荒山荒坡以及大量的“四边”零星土地和房前屋后的空隙地尚未开发;七百二十九万亩可养水面的产出率也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现有耕地中三分之一以上是低产田。充分开发利用这些资源,发挥我省经济发展的这一巨大优势,大力发展开发性农业,对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副产品的商品率和名优特产品创汇率,转移农村劳动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促进城乡经济的共同繁荣,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为我省发展开发性农业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因此,我们一定要认识省情,看到优势,增强紧迫感,不失时机地把发展开发性农业作为全省农村第二步改革的重要内容来抓,作为振兴农村经济、实现小康水平的重大战略措施来抓。
发展开发性农业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抓好这项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要破除小农经济和产品经济观念,增强商品经济意识;破除安于现状、满足温饱思想和畏难情绪,发扬开拓进取精神,增强求富裕、奔小康的信心。要依靠群众自身的力量,艰苦创业,长期作战,促使开发性农业顺利起步和稳定健康发展。
二、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确定开发目标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