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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在保证实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和有效实施我省地方课程,鼓励和指导学校开发适合学校特点的学校课程。加强我省地方教材建设。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教学并关注情感、态度的培养;倡导学生自主探索与合作学习,促进学生交流和师生共同发展。
  进一步深化农村普通初中教学改革,在保证执行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调整部分教育内容,试行“绿色证书”教育;同时,还可实行“3+1”、“3+短”的方式,对学生进行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既为学生升学奠定基础,又为学生将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创造必要的条件。
  22、改革考试评价与招生选拔制度,继续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中小学校要加强教学管理,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教学活动应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改变长期以来以升学率作为评定学校办学水平与质量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多元化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型学校评价标准。小学要继续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小学升初中继续实行划片对口升学,不举行统一的升学考试与任何形式的择校考试。继续实行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相分离,毕业考试由学校组织。改革考试内容和方法,注重检测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学校和教师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结果公开排队。普通高中招生可以实行与办学水平相结合的办法,将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对品学兼优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免试进入高中学习。停止实施高中毕业会考后,各地要注意探索建立与新的课程改革相配套,与实施素质教育相适应的考试评价制度。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内容和录取方法,探索多次机会、双向选择、综合评价的考试、选拔方式,推进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选拔制度改革。积极做好准备,争取国家早日批准在我省实行每年两次高考。选择部分高等学校进行学校自行命题、自主招收学生的改革试点。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及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可以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
  23、建设一支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结构合理、充满生机的师资队伍。以转变教育观念、提高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为重点,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大力开展教师现代远程教育,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培养一大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骨干、示范作用的优秀教师。继续推进师范教育结构调整,抓紧完成由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的过渡。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教师学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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