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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特色旅游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我区目前已开通运营的国际航线,增加上座率;完善和开通我区至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以及至美洲、欧洲、澳大利亚航线;开通南宁至全国各省会城市航线,增开区内以及区内到区外的国内支线航线。筹建广西独立经营的航空企业。对新开通的国际航线在经营初期,自治区财政给予一定补贴,扶持航空交通业的发展。加快南(宁)凭(祥)等我区主干高等级公路建设,加快重点旅游市、县、重点旅游景区和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二级公路建设和改造,形成通畅的旅游交通网络。开通桂林至越南下龙湾的国际旅游专列,营运好南昆旅游专列,开通更多全国各省区与我区间的双向旅游专列。逐步完善北海至越南下龙湾的海上航线和香港(澳门)--广州--梧州内河旅游航线。加快北海和防城港旅游码头建设,完善口岸基础设施,提高通关能力。改善旅游交通配套条件,完善区内各机场的设施和服务功能,提高档次。建立和完善铁路旅客异地预售票系统,改善列车、车站服务设施。在旅游公路沿线增设符合国际标准的交通标志牌、标线等安全设施,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保障游客安全。加快高速专用公路、旅游区(点)停车场和城市旅游车站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旅游车船营运管理和做好服务工作。
  (二)狠抓特色旅游产品建设。在“十五”期间集中力量开发建设一批世界级的、有强烈震撼力和吸引力的特色旅游产品,抢占21世纪中国旅游业的制高点。加快建设和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中提出的5大旅游线路和10大旅游精品;近期重点抓好广西旅游信息传播中心、漓江补水、南宁青秀山、北海银滩西部景区、大新德天瀑布、乐业大石围天坑群、昭平黄姚古镇等特色旅游项目的建设和完善。稳妥实施“三区”开发战略,加快旅游建设创新工程。规划建设和申报一批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扶贫试验区和新的国家旅游度假区。在完善提高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基础上,争取创建新的国家旅游度假区。调整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在改造提高观光型旅游产品的同时,着力开发商务旅游、会议旅游、节庆旅游、度假休闲旅游、生态旅游、特种旅游等旅游新产品,从总体上增强我区特色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延长客人停留时间,为提高旅游经济效益创造条件。积极争创国家A级(各等级)旅游区(点),努力提高旅游区(点)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突出建设一批重点旅游市县,努力培育7个新的旅游城市增长极。结合城镇化建设推进旅游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增强城市旅游功能和吸引力。积极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广西优秀旅游县(市)”活动,争创桂林、南宁、北海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努力培育和完善除桂林以外的南宁、北海、柳州、梧州、玉林、防城港(东兴)、凭祥七个新的旅游城市增长极。调整优化客源结构,构建以重点客源市场为主的多元化市场格局。大力开发中越边境旅游市场,使边境旅游逐渐成为广西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
  (四)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加强旅游客源市场分析与结构研究,明确客源市场定位,创新宣传促销手段,对重点入境旅游客源市场深入实施叠加式宣传促销活动,巩固、扩大传统海外客源市场,积极培育开拓新的海外客源市场。进一步做好国内旅游市场宣传促销工作,对周边省区市及国内主要客源地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促销,特别要加强对广东等周边重点客源市场的促销。加强市场开发的策划创意,做好重大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组织,积极争取规格高,宣传影响大、效果好的全国性或国际性的大型活动在广西举行,系统地推出广西有特色的民间民俗节庆活动或特种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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