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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

  三、绿色通道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
  (一)建设目标。到2005年,力争全市范围内所有铁路,区(县)、乡(镇)级以上公路,区(县)级以上河渠沿线全部按照要求实现绿化,并全面提高绿色通道建设的绿公水平。对于已绿化通道,要按照新的标准,提高绿化和管护水平;对于新建通道,要坚持绿化带、网、片、点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生态良好、景观优美的绿色通道体系。
  (二)建设任务。“五河十路”(即永定河、潮白河、大沙河、温榆河、北运河;京石路、京开路、京津塘路、京沈路、顺平路、京承路、京张路、五环路、六环路、京九铁路、大秦铁路)等重点绿色通道建设要严格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首都绿化办关于加快道都重点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09号)的要求执行;五环路每侧各建100米的永久性绿化带,其他国道、铁路、市级公路每侧各建20至50米的永久性绿化带;区(县)级公路每侧各建20至30米的永久性绿化带;乡(镇)级公路每侧各建10至20米的永久性绿化带。
  (三)进度安排。本市绿色通道建设工程从2001年开始,用5年时间完成。2001年完成京石、京开、京津塘、京沈、京张等5条高速公路两侧的绿化带建设;2002年完成顺平路、六环路、温榆河、永定河、北运河两侧的绿化带建设;2003年完成五环路、京承高速路、京九铁路、潮白河两侧的绿化带建设;2004年完成大秦铁路、大沙河两侧的绿化带建设;其他通道两侧的绿化带建设由沿线各区、县做出规划,于2005年之前全部完成。
  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体推进
  绿色通道建设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确定合理的建设标准,注重实效,提高质量。首都绿化办(市林业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本市绿色通道建设总体规划,并纳入全市生态环境建设总体规划。各区、县也要将绿色通道建设纳入本区、县的生态环境建设总体规划,并结合本区、县“十五”计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制定本区、县绿色通道建设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绿色通道建设要在保证公路、铁路、河渠视野开阔以及符合安全运行管理、防洪要求的前提下,与公路、铁路、水利等工程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加强公路、铁路、河渠等绿色通道的规划和管理,划定绿线,禁止在绿化带范围内私搭乱建。在做好规划的同时,各区、县还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地类的特点,制定绿色通道造林绿化设计的实施方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林为主,适地适树,乔灌结合,优化配置,提高绿色通道建设水平。同时,绿色通道建设要与道路、堤坝等防护工程相结合,达到既护路护堤,又绿化美化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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