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支持软件产业发展的人才保证体系。实行培养、引进和使用并举的方针,加快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1.建立多层次软件人才培训体系。积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加快软件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高校要根据国际软件技术的发展趋势以及社会的人才需求,改革调整教学课程,扩大全省软件专业招生数额,培养社会急需的各类实用性人才;支持和鼓励社会和企业创办软件技术培训学院、学校,一方面加强在职人员的培训,另一方面为我省软件产业培养大批的软件技术工人。
有计划地组织有培养前途的中、高级软件技术人员出国进修、培训,并由有关单位给予适当资助,签定合同,回国后为本省服务。
2.高薪吸引人才。鼓励、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高薪聘请、妥善安置、放手使用的方法,引进高层次软件科技人才。对进入齐鲁软件园和省设其他软件园区的软件系统分析员和系统工程师,由本单位推荐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该软件园所在地落户。驻鲁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创办软件企业,有关部门应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3.稳定人才队伍。为稳定软件人才队伍,软件开发企业可采取股票期权等形式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鼓励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积极推行技术入股,省中青年科技基金要向软件科技人员倾斜。
(二)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投资力度。
1.鼓励软件业的资产重组。支持企业通过联合、收购、控股、兼并等方式发展多元化的企业集团。鼓励中小软件企业主动与有实力的大企业联合,为软件开发生产募集资金。
2.鼓励对软件产业的风险投资。建立我省软件产业风险投资体系,鼓励和组织境内外风险投资机构参与我省软件产业投资及企业重组。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要按照软件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向研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并能形成产业化的软件企业倾斜。
3.支持软件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鼓励和支持软件企业发行股票及上市,对具备条件的软件企业不论所有制性质,优先支持其在证券市场上融资。
4.加大资金投入。省财政用于科学技术、技术创新方面的经费应有一定数额用于软件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省科技经费重点支持对我省软件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的重大关键性、共性软件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省有关部门在安排科技发展资金年度计划时,应把软件研究开发作为优先支持的重点高新技术领域之一。努力扩大对软件企业的贷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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