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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纲要的通知

  1.近期目标。到2005年,在严重退化的重要生态功能区,抢救性地建设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力争使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各类良好自然生态系统以及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和恢复,建成100个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区面积力争达到国土面积的8%,60%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建设100个生态示范区(市),使全省30%左右的县(市)基本实现生态良性循环,其中“十五”期间,力争建成10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市)及一批环境优美城镇;对过度开垦、围垦的土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还林还草还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万平方公里,使60%的水土流失区得到有效治理,20%以上的水土流失区达到生态良性循环的目标;平原地区实现林网化,山岭地区全面实现封山育林,公路、铁路、主要河流建成绿色通道,森林覆盖率达到20%;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减少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破坏,生态破坏的恢复治理率达到30%以上;建立和完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对近岸海域和沿岸滩涂污染进行整治。
  2.中期目标。以建设并实现生态省的目标为方向,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总体上得到改善,重要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和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各大流域的一级支流源头区生态环境和重要湿地得到保护与改善;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0%;全省现有水土流失地区基本治理一遍,60%以上的水土流失区达到生态良性循环的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生态破坏性恢复治理率达到60%以上;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实现生态良性循环,60%以上的城市达到生态城市和园林成都市的标准。
  3.远期目标。到2040年,全面改善全省的生态环境,建成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城乡环境清洁、生态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实现山川秀美的生态省目标。
  三、全省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布局与主要内容
  (一)全省生态环境建设总体布局。
  我省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年均降水量分布自东南向西北递减。我省土地面积15.6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6%。海岸线3121公里。我省地貌基本分为平原与山地丘陵两大部分,即鲁西、鲁北平原区和鲁东、鲁中、鲁南丘陵区。根据我省自然地理特点,参考有关部门的规划和区划,将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划分为5个类型区域。
  1.鲁乐丘陵区。本区位于潍河、沭河以东,东、南、北三面临海,面积3.9万平方公里。区内土地丘陵大部分由变质岩及中生代花岗岩组成。年均降水量为780毫米,是全省雨量最多和干燥度最低的地区。良好的水、热条件,使得本区的自然资源十分丰富。本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加快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城市建设,积极营造山地生态林、经济林,整修缓坡梯田,沿河建立层层拦蓄水库,以保持水土和涵养水源。
  2.鲁中、鲁南山地丘陵区。本区东以潍河、沭河为界,西部以200米等高线和华北平原相接,北部以黄河为界,面积约6.4万平方公里。本区是全省地势最高的地区,千米以上的山脉有5座(泰山、鲁山、沂山、徂徕山及蒙山),受地形影响,河流水系呈放射状,径流较丰富。由于区内相对高度较大,地表切割破碎,水土流失严重。本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对主要山脉现有林地实行封山育林,积极营造生态林和经济林,在沂、沭、泗河上游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积极涵养水源,改善生态环境;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集中力量治理水土流失,搞好小流域治理;保护和培植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药用生物资源。
  3.鲁西南平原区。本区位于黄河以南、运河及南四湖以西,东与鲁中、南山地丘陵区为邻,北以黄河与鲁西北平原为界,西南止于省界,面积约1.7万平方公里。本区地势由西向东缓倾,自海拔70米左右降到35米以下,东部有南四湖、东平湖。本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搞好矿区塌陷区的生态恢复与重建;建立南四湖、东平湖生态功能保护区,沿南水北调沿线建设生态示范区试点,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控制面源污染,确保南水北调供水水质;利用黄河故道加快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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