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当前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
造成我省生态破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立法的相对滞后是造成我省生态破坏的主要原因。一些地区生态保护意识不强,重开发轻保护,重建设轻恢复,对资源采取掠夺式、粗放型开发利用,超过了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致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生态功能退化。特别是对跨行为、跨地区和跨流域的生态破坏,监控不力的问题更为突出。一些部门和单位监管薄弱,执法不严,管理不力,出现生态环境边建设边破坏,破坏得不到恢复的被动局面。另外,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投入不足,造成生态破坏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恢复建设长期不能落实,形成生态的恶性循环,也是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我省在生态保护方面缺乏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同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使许多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目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诸多问题,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二、全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全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新山东为目标,对全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分类指导,分区推进;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紧紧围绕我省的主要生态问题,按照统一监管和分工负责的原则,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各种治理措施科学配置,发挥综合治理效益;保护和改善自然恢复能力,维护生态平衡,加强法治,依法建设和保护,严格监管,坚决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完善扶持政策,增加资金投入,为实现我省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护。
(二)全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环境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优先抓好对全省有重要影响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加快生态破坏区生态恢复与重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彻底扭转边建设边破坏、建设赶不上破坏的被动局面。
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在巩固和提高“一控双达标”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的力度。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资源开发既要考虑社会经济的发展,又必须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发展经济必须按自然规律办事,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统一、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兼顾。绝不允许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的局部利益。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谁收益谁投资制度。必须按照生态环境资源的价值规律,明确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权、责、利,坚持法治,依法行政,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规范和科学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各部门分工合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依法保护。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资金。
(三)全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目标。
全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动员和组织全省人民,大力开展防治污染,建立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植树造林,防治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遏制生态破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实现自然生态系统的良好循环,维护全省的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三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地区)建设为重点,以重点流域治理为龙头,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单元,分区保护和建设,分类指导,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推行限采和补源相结合的办法,减少地下水开采,逐步保证生态用水,有效防治海水内侵;构筑以区域绿化为主体、以绿色通道建设为框架、以生态用林为重点的较为完备的林业生态林系;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要有计划、分步骤地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使全省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地区基本得到整治,要坚决控制各种新的水土流失的产生,建立起完善的水土保持预防、检测和监督体系;土地退化、矿区生态破坏基本得到治理和改造,切实保证生态用地;加强对入海污染物和海洋开发自身污染的控制管理,保持海洋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生态示范区建设要由点到面,由小到大,逐步展开,最终实现生态省的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