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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培育和壮大重点优势企业规划》、《四川省2001-2003企业技术进步规划》、《四川省2001-2005年国有企业退出规划

  三、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规划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国有经济“有进有退”以及“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等精神为指导,通过开避退出通道,支付必要改革成本,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国有劣势企业有序退出,并着力解决各地区各行业工业经济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推动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的战略性重组,为全省经济实现新的跨越打下坚实的基础。
  规划编制原则:一是以市场为导向,服从于竞争、效益的原则;二是着眼于从整体上搞活、搞好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坚持国有企业退出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相结合的原则;三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四是突出以支柱产业为代表的重点行业及重点地区,分阶段实施的原则;五是采取多种方式,但以对劣势企业实施破产重组为主要方式的原则;六是以社会保障和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为支撑,采取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全面推进的原则。
  四、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项目为2001--2005年需退出的国有企业。项目由各市州、各主要工业管理部门申报后,经初步筛选汇总列表。
  列入本规划的国有企业是指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企业中,丧失竞争力、产品无市场、资产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资源枯竭的矿山;产品质量低劣、浪费严重、污染严重、不具备完全生产条件的厂矿等国有劣势企业及竞争性行业中国有资本需退出的其它企业。其它所有制的企业不在此列。
  五、规划的基本概况
  为了既便于加强各经济管理部门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又能把任务和具体的退出项目落实到各市州,本规划分为地区和行业两部份。在地区、行业的汇总表上,分别按关闭破产、改制、转让重组退出列出分表。
  根据目前的汇总情况,列入全省2001--2005年国有企业退出规划的项目共有571个。按退出的方式分,关闭破产项目342个(其中:122个项目拟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项目),改制项目133个,转让重组项目96个。覆盖全省21个市州和14个行业,涉及总资产309.34亿元,总负债339.13亿元;涉及职工62.32万人,其中在职45.22万人,离退休17.10万人。需要分流的职工总计为40.83万人。据初步测算,安置职工所需费用为90.15亿元,企业资产预计变现金额36.40亿元,安置职工资金缺口53.75亿元。资金缺口中需中央支付的为16.94亿元;需省财政支付用于省属企业脱钩、下放的5.30亿元;需各市、州支付的为31.51亿元。
  要实现5年国有企业退出规划,必须把工作的重点放在2001年。在狠抓落实的基础上,制定必要的配套政策,多方筹集国有企业改革成本,尽快建立国有企业退出机制。1年打基础,3年是关键。顺利实施2001~2003年国有企业退出阶段性规划,是实现我省工业结构调整和工作经济良性循环目标的关键。
  列入我省2001~2003年国有企业退出规划项目数共468个。按退出的方式分,关闭破产项目239个,改制项目133个,转让重组项目96个。覆盖全省21个市州和14个行业,涉及总资产281.96亿元,总负债301.84亿元;涉及职工56.18万人,其中在职40.49万人,离退休15.69万人。需要分流的职工总计为35.69万人。根初步测算,安置职工所需费用为79.78亿元,企业资产预计变现金额31.01亿元,安置职工资金缺口48.77亿元。资金缺口中需中央支付的为16.94亿元;需省财政支付用于省属企业脱钩、下放的5.30亿元;需各市州支付的为26.53亿元。
  2001~2003年阶段性退出规划中的关闭破产项目,按地区分,成都(32个)、达州(27)、乐山(25个)、自贡(22个)、省属(20个)、内江(16个)、广安(12个)、南充(12个)、阿坝(9个)、甘孜(8个)、攀枝花(8个)、德阳(8个)、泸州(6个)、绵阳(6个)、广元(5个)、资阳(4个)、遂宁(4个)、巴中(4个)、雅安(4个)、宜宾(3个)、凉山(4);按行业分,轻工(43个)、煤炭(24个)、丝绸(24个)、冶金(23个)、机械(21个)、化工(16个)、电子(15个)、建材(14个)、食品(13个)、流通(13个)、纺织(13个)、有色(8个)、军工(2个)、医药(1个)、其它(9个)。
  六、退出通道
  (一)破产。包括依法破产和进入国家计划的政策性破产。鉴于企业的历史债务和现实包袱较重,按照全国经贸工作会议精神,破产重组是实现国有资本退出的主要通道。在规划中,以破产方式退出的项目占全部退出项目总数的60%。
  (二)改制。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3种形式。
  (三)转让重组退出。包括减持国有股、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售国有净资产、合作、合资等形式。
  七、退出企业的职工安置
  安置退出企业职工的方式主要有:一是对退出企业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与企业解除关系;二是企业破产后由收购企业负责安置部份破产企业职工;三是利用企业剩余有效资产量化给部分职工,组建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适用于煤炭、有色、核工业、黄金矿山和地处深山的军工企业);四是离退休人员社会统筹。
  退出企业的人员安置资金,拟主要通过加强社会保障系统,退出企业资产变现以及调整省工业发展资金支出结构3方面来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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