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培育和壮大重点优势企业规划》、《四川省2001-2003企业技术进步规划》、《四川省2001-2005年国有企业退出规划

  服务意识: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为企业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承担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促进企业轻装上阵;简化审批程序和减少审批环节。
  保障意识:各级政府要增强保障意识,在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前瞻性和超前性,为企业的发展和外来投资提供良好的保障。熟悉和运用国际通行规则保护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生产经营行为,防范产业损害;加强行政法规建设,保护企业的下沉生产经营行为不受干扰和侵犯,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二)营造四个环境。
  政策环境:各级政府要积极为重点优势企业的发展壮大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以是否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为评判标准,制定和出台政策,彻底清理并废除各种限制和阻碍企业发展的文件和规章,切实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体制环境:各级政府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事业企业分开;积极疏通和逐步规范企业退出市场的通道,切实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市场环境:各级政府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市场环境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和走私贩私力度,切实保护重点优势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法制环境:各级政府要按照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建立和完善地方性经济法规,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积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有序的法制环境,促进和保护企业参与国际国内竞争。
  五、对策措施
  (一)积极为企业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
  各级政府要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信贷、税收、上市融资、进出口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切实公开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文件,对保留的文件和规章在经过修订后形成《经济规典》,并予以公布。对各部门新出台的约束性措施,分类按照顺序纳入《经济规典》,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加快制定《四川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惩罚性赔偿办法》,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净化市场环境。惩罚性赔偿收入归企业所有,不计入应税所得。对打击假冒伪劣所产生的费用由各级地方财政分担;加大地方性法规建设力度,保护企业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不受影响,维护企业的各种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二)切实做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消除体制障碍。
  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建立以政策引导、信息发布等间接调控手段为主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减少对企业和社会投资的行政性审批。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分工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和监督体制,使国有资产出资人尽快到位,探索授权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能,强化对国有资产经营主体的外部监督,实现政资分开;坚决取消企业领导人员的行政级别,根据市场原则由企业董事会面向社会自主选聘企业管理者;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大力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三)帮助重点优势企业消除机制障碍。
  一是建立国有资本退出机制;二是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强化科学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地经营管理者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三是健全和完善企业自主投融资机制;四是建立规范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指导民营企业建立起规范的、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管理机制。
  (四)在国际商法范围内给予政策支持。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政府对不同行业、地区可补贴、支持的时限、范围,在国际商法范围内,尽早尽快地用够用好用活国际商法,在技改贴息、技术创新拨款补助、进出口配额、出口退税、减税、免税、减免土地出让金、核销银行呆坏帐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上优先安排重点优势企业。
  (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努力做到“三减”:一是减员增效。对企业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分离办社会职能,政府要主动接收,并按相关政策法规予以妥善处置,不得将相关费用转嫁企业;二是减轻负担。一方面,要实事求是地制定合情合理合法的财政预算,防止因政府部门工作经费不足引起的企业性补贴。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禁止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保证企业无税外负担。对全省重点优势企业,采取挂牌保护的措施,未经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假借各种名目和理由到企业检查、评比,不得向企业提出各种赞助、变相赞助的要求,不得占用、借用企业财产;三是减轻债务。一方面对历史上形成的债务,政府要利用各种政策,协调有关金融机构进行债务处理。另一方面对“三角债”,政府和司法部门要采取行政和法律措施坚决予以解决。
  (六)继续深化改革,促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重点是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除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企业国家必须控股外,鼓励其他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规范上市、国有股减持、中外合资、相互参股等形式,逐步改制为多元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特别要建立和完善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七)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