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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失效]

  --重视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选拔女干部。注意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女干部。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中,拿出部分职位定向选拔女干部。在市、县、乡机构改革中,注意保持女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重点选拔中高级女干部、党员正职女干部和年轻女干部。加大党政正职女干部的选拔力度,使地厅和县处两级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的数量在现有基础上有所增加。注意选拔年纪较轻、知识层次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女干部,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
  --加强基层女干部队伍建设。注意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特别是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女干部到乡镇、街道任职;从高等院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基层锻炼,要适当增加女性比例;乡镇、街道招聘录用干部时,要规定一定的女性比例,积极扩大基层女干部来源。
  --注意发现和培养高层次的女性专业和管理人才,在进修深造、科研经费、晋职晋级等方面为她们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她们的作用。企、事业单位在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时,严格规定不得对女性应聘者提高标准,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在聘用合同中不得含有性别歧视的内容。
  --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国有企业要积极探索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决策、管理层发挥妇女民主参与的新形式,提高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应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在民主选举过程中,鼓励妇女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积极参与选举,提高妇女民主参与的程度和比例。
  --扩大基层民主,鼓励和推动妇女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保障妇女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妇女代表会主任作为候选人提名,经选举进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要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3、宣传和培训
  大力宣传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提高女性人才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事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接纳女性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妇女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强对女干部的培训教育和轮岗锻炼,培养复合型高层次女性人才。提高女干部性别意识、主体意识和参政意识。
  三、妇女与教育
  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普遍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和终身教育水平。
  (一)主要目标
  1、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小学适龄女童的净入学率达到99%左右,小学5年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基本杜绝小学适龄女童失学。
  --初中女童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
  --残疾女童的入学率达到90%以上。
  --保障流动人口中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提高高中、高等教育阶段女性在校生比例。
  --高中阶段女性毛入学率达到75%以上。
  --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达到15%以上。
  --逐步提高女研究生占研究生总数的比例。
  3、扫除青壮年妇女文盲,提高成人妇女识字率。
  --成人妇女识字率提高到85%以上,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提高到95%以上。
  --青壮年妇女文盲率控制在1%以内。
  4、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
  --完善妇女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制度,提高妇女接受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水平。
  --农村女性劳动力普遍接受实用技术培训,培训面达95%以上。
  --提高妇女人均受教育年限。
  (二)策略措施
  1、政府宏观政策
  --省人才发展战略要体现男女平等原则,将妇女教育的主要指标纳入省政府教育发展规划。
  --在教育改革中,把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在高等教育相关专业中开设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社会性别与发展等课程,增强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社会性别意识。
  --制定男女平等接受教育的宏观教育政策,为妇女接受教育提供机会和途径,缩小男女受教育差别。
  --改善学科领域的性别分布结构,培养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领域的女性专业人才。
  --在实现教育技术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的过程中,保障妇女与男子共享信息和优质教育资源。
  --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的投入,为贫困地区妇女受教育创造条件。
  2、法律和部门政策
  --在制定和完善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时,要体现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受教育的权利。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依法治教工作。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重点解决农村、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女童、残疾女童、流动人口中女童的义务教育问题。帮助失、辍学女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在城市和经济发展较快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培养少数民族女学生的比例。
  --扩大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规模,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女性的入学比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贷款、教育储蓄和教育保险,特别要推行教育信用贷款,完善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制度,确保贫困家庭的学生完成学业。
  --加强对扫除妇女文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坚持扫盲责任制和对脱盲人员的复查制度,抓好扫盲后的继续教育。巩固扫盲工作成果。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合理规划和配置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供条件,使新增女性劳动力和在职女职工能够普遍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重点发展面向农村的中等职业教育,为初中毕业生中的女性提供多种形式的继续学习机会。
  --大力开展各级各类妇女职业、岗位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城市注意面向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开展职业教育和社会文化生活教育。农村女性劳动力普遍接受实用生产技术培训和文化知识学习,农村初中要将基础教育与“绿色证书”教育有机结合,使农村女童获得更全面的知识和劳动技能。
  --积极利用网络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逐步形成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妇女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和条件。
  --把妇女的素质教育贯穿于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以及培训等各个方面,培养女学生的知识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普遍提高妇女的文化知识水平和科学技术的应用能力。
  --重视对残疾妇女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残疾妇女受教育水平,为她们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增强其生存发展能力。
  3、社会宣传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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