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我省粮食积压严重,销售不畅的矛盾,要充分结合近些年来国家在我省安排的世界银行粮食流通项目、国家粮食项目建设,规划建设省内储备库、中转库、收纳库、大连湾我省粮食集散中心互通网络,尽快形成黑龙江省、东北粮食走廊,有效缓解我省粮食收储矛盾,并为国家粮食安全继续做出贡献。为此,我省要进一步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投入,省有关部门也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继续扩大粮食仓储设施设施的建设,有效缓解收储矛盾,保证敞开收购农民余粮。
五、推进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并予以重视和扶持。省政府领导挂帅,由省计委牵头,省农业、财政、工商、税务、银行、交通、邮电等有关部门参加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市、县政府都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
(二)广泛深入调查研究,搞好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省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调查组,对我省大宗农副产品和优势、特色产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摸清省内生产和流通现状,特别是仓储运输情况,并就每个品种的国内外生产和市场状况以及未来走势进行调研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建设的重要项目进行考察、论证、设计,保证项目的高标准和现代化,形成一个基本情况清楚、分析预测准确、发展思想明晰、既全面又有重点、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全省“十五”期间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加以推进。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市也要制定相应具体的规划和实施方案,规划一批高标准、现代化的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防止出现一哄而上和“放大了的集贸市场”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结合重点建设项目,制定配套扶持政策。省直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合力攻关,争取在全国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把我省列入农副产品流通的主产地和主销地。筛选一批突出我省比较优势和特色的高标准现代化项目,争取国家支持。计划、农业、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都要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省政府参照龙头企业、绿色食品、北药开发的作法,拨出800万元建立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国家批准项目,国家和省按2:1比例贴息;省内重点项目,省和地市按2:1的比例贴息。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全力支持这项工作的开展和项目建设。各部门、各地市要密切配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省政府主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密切合作。项目建设要按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凡列入国家和省农副产品流通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由省申报或立项、审批。其它项目由地市负责。
(四)机制创新,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社会广泛参与。既需要各级政府统一规划,更需要社会广泛参与,政府制定的规划和筛选的项目要向社会公布,吸引金融机构、民间资金、国内外企业多方投入。重大项目要向社会公开招投标,不分所有制形式,有实力的企业都可以参与建设,并获取相应权益。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在农副产品流通和运销中发挥主体作用。充分利用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商业和供销社闲置资产和社会闲置场地、库房,改造建设各种类型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同时,把农副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做为省政府招商引资重要内容,吸引国内外客商投资、洽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