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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五”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失效]

  (三)加快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是我省应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农业发展的需要。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外农副产品将大量进入我国市场,对我省农村经济形成猛烈的冲击。加快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全省乃至全国的稳固的产销衔接体系,就会提高我省农副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抢滩能力,增强入世后农副产品的挑战力和竞争力。
  (四)加快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南联北开”和“东引西进”战略方针的内在要求。搞活农副产品流通,可以进一步提高我省农副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农副产品开发的吸引力,引进更多的国内外资金、技术、项目来我省开展以农副产品加工开发为主的各种经济技术合作。同时,也可以提高我省农副产品以俄罗斯为重点的对外出口能力,全方位开发国际市场。
  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是风险大、社会公益性强的行业,各级政府必须重视并科学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和相应的扶持政策,加快建设速度,保证农村经济健康、高效、快速发展。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加快我省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发展为主题,以体制、结构、技术创新为动力,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大规模、功能全、机制新的要求,作为《黑龙江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专题规划同步推进。加快建设适应现代化建设经济需要的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促进高效、有序、畅通、具有特色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的形成,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为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和农村繁荣服务。
  我省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是:
  --立足全局,突出优势。建设项目选择和布局要考虑项目在全国农副产品流通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发展我省特色农副产品,增强对外辐射力。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国家和省总体规划,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建设计划。力争在5年内,使我省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升级换代。
  --突出重点,完善体系。把大型骨干、具有资源优势、功能和设施现代化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作为规划和建设的重点,争取列入国家规划;与大型骨干市场配套为之服务的一般性交易、简易仓储、加工和配送项目,依据项目的服务范围,分别列入相应的各级政府规划,并给予必要的扶持。
  --依托基础,利用存量。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挖掘产供销各环节现有设施潜力,进行技术改造和布局调整,密切产加销关系,节省投资,发挥最大效益。
  --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基础和公用设施建设规划以政府为主,并给予必要的资金及配套条件扶持。营业性项目以企业投入为主,广泛吸引金融机构和其它社会资金,使投资主体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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