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在选拔、聘用干部和录用公务员时,要切实贯彻“男女平等”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障在选拔、聘用及晋升干部时女性不受歧视。
7.积极培养选拔女后备干部,提高女后备干部的比例。省、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的比例分别不少于10%、15%、20%。市州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也要达到一定数量。
8.建立女性人才开发信息网络和女性人才档案,广泛挖掘和储备妇女人才,尽可能给女干部多创造一些被提拔使用的机遇,对符合条件的女干部,特别是年轻优秀的女干部,要优先选拔任用。
9.加强对女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和宏观决策能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女干部要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10.要通过下派锻炼、境内外培训、多方位轮岗等形式,培养复合型、高层次女性人才,确保高、中层女干部比例的提高。
11.扩大基层民主,保障妇女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将妇代会主任作为候选人提名,经选举进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中女代表的比例要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12.企事业单位在招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
13.注意发现和培养高层女性管理人才。结合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在企业决策管理层中妇女民主参与的新形式,提高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
14.加强对少数民族女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提高少数民族女干部的比例。
15.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要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16.大力宣传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重视奖励、表彰妇女中的先进典型人物,提高女性人才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三、妇女与教育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小学适龄女童的净入学率达到99%以上,小学5年巩固率提高到95%以上,基本杜绝小学适龄女童失学。重点普及贫困地区女童的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女童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
2.提高高中阶段和高等学校女性入学率。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其中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70%左右。高等教育女生毛入学率达到20%左右。
3.巩固扫盲成果,基本扫除青壮年妇女文盲。成人妇女识字率达到90%以上,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达到98%左右,青壮年妇女文盲率控制在0.5%以内。
4.提高妇女的终身受教育水平。
5.妇女的平均受教育年限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6.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女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7.提高边远贫困地区妇女受教育水平。
8.流动人口中女童基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9.重视特殊教育。残疾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积极为残疾妇女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培养其自主、自立、自强精神和生存发展能力。
(二)策略与措施
1.依法保障男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禁止教育中的性别歧视,创造有利于妇女受教育的社会环境,为妇女提供与男子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和途径。
2.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解决农村、少数民族、残疾人、流动人口中女童的义务教育问题。帮助失辍学女童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与其他儿童同步接受义务教育。缩短男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差距。
3.城市和经济发展较快的农村,要保证在普及女学生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普及高中教育。基本满足初中女毕业生接受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的需要。
4.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把培养女学生的素质教育贯穿于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以及培训等各个方面,培养女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提高其整体文化知识水平和科学技术的应用能力。
5.在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中,把性别意识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在高等教育相关专业中开设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社会性别与发展等课程,增强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社会性别意识。
6.树立终身教育意识。逐步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从学校教育到社会教育的一体化、开放性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妇女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
7.积极促进教育资源重组,实现优化配置,提高办学质量和规模。采取有效方法,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并逐步扩大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女生人数。
8.扩大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规模,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女性的比例。
9.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为妇女接受教育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
10.改善学科领域的性别分布结构,培养高新技术领域和现代化管理层的女性专业人才。
11.在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的实现过程中,保障妇女与男子共享信息和优质教育资源。
12.加强对农村妇女进行实用技术和新技术的培训。从2001年起,每年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的妇女达到100万人次;参加新技术培训的妇女达到20万人次;接受“绿色证书”培训的妇女达到1万人;到2010年培养女农民技术员15万人。
13.在农村初中阶段,将基础教育与“绿色证书”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农村女学生掌握一定的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
14.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加扫除农村青壮年妇女文盲的工作,防止在妇女中产生新文盲。
15.完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为妇女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通过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及培训,使城市新增女性劳动力和在职人员普遍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妇女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积极发展县、镇和农村的中等职业教育,为初中毕业生中的女性提供多种形式的继续学习机会。
16.加大实施扶贫教育工程的力度,通过设立贫困地区教育专项基金、对口扶贫支教、启动远程教育扶贫项目、实施“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等,全面落实各项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保障男女学生有平等的入学机会。帮助贫困女大学生完成学业。为贫困地区妇女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提高其受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