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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失效]

  20.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培养高素质教师。逐步建立以现有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共同参与、培养培训相衔接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加强师范院校的学科建设,鼓励综合性大学和其他非师范类高等学校举办教育院系或并设获得教师资格所需课程。积极创造条件,在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建设开放式教师教育网络学院。师范院校和其他承担中小学教师培养任务的院校,要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改革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并设置基础教育研究机构,为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教育行政部门要帮助师范院校建设一批教育实习基地,加强教学实践环节。进一步推进师范教育结构调整,做好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过渡工作,加快小学专科学历、初中本科学历教师的培养步伐,逐步提高高中教师的学历,扩大教育硕士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范围。
  21.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重点抓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要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内容作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大信息技术、英语、艺术类和综合类课程师资的培训力度,对全体中小学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培训。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培养一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骨干、示范作用的优秀教师。有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师提高学历培训,到2005年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者分别达到25%左右。在教师培训中,要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充分利用现代培训手段,提高培训质量。办好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发挥其在本地中小学继续教育中的作用。对贫困地区的教师应实行免费培训。
  2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大力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优先录用高素质、具备教师资格的院校毕业生到义务教育学校任教。高中教师的补充,在录用师范院校毕业生任教的同时,注意吸收具有教师资格的其他高等学校毕业生。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具体核定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编制。推行教师聘任制,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教师任用新机制,辞退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教师和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积极清退代课人员,精简、压缩非教学人员。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清理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
  完善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规范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工作。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一般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其他中小学校长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加强对示范性高中校长的选拔工作,培养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造诣较高的优秀校长。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逐步建立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机制。实行校长任期制,可以连聘连任。积极推进校长职级制,
  五、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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