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三级课程管理的规定,省教育厅要组织力量,认真规划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要建立课程改革、教材实验的保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经费,扶持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开发和教材建设。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我省的国家级和省级课程改革实验区工作。
14.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认真贯彻“健康第一”的思想,发挥美育的熏陶作用,把体育和美育摆到学校教育的重要位置。加快场地设施建设步伐,配备必需的器材,为学校体育、美育的正常开展提供物质条件。按照“面向全体、小型多样、基层为主”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内外体育和艺术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措施保证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活动。
15.改革教材编写、审查、出版和发行工作,规范对学生用书的管理。鼓励和支持有教材编写资格的单位、团体和个人编写符合中小学教学改革需要的高质量、有特色、适合我省使用的教材。编写教材须经国家、省教材管理部门核准,完成编写的教材须按程序经教材审查机构审定后方可在中小学使用。对违反教材立项、核准和审定规定,擅自进行教材试验和扩大试验者,省教育厅要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试验或禁止使用等处罚,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教材的出版发行本着保证质量、公平竞争、降低成本、课前到书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改革中小学教材指定出版的方式和单一渠道发行的体制,试行出版发行公开竞标的办法。要按照中小学教材版式的国家标准,保证教材质量,降低教材成本和价格。
进一步加强对滥发学生用书、学具及其他学生用品的治理,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订购、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发行部门不得向学校征订或随教材搭售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严厉打击教材和教辅材料的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教学用书活动。
16.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继续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教学并关注情感、态度的培养,充分利用各种课程资源,培养学生收集、处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开展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合作学习,提倡学生之间相互交流、共同发展,促进师生教学相长。教师应尊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
继续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要加强教学管理,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要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组织好学生课外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丰富多彩的推进素质教育的科学研究、创造发明、学科竞赛和专、特长比赛活动。
高等师范院校、教育科研院所和各级教研机构要积极参与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和教学实验,探索总结和推广适合我省中小学实际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可在师资、实验、课程等方面与高等学校合作;为培养创新人才探索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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