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7日)废止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
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豫政〔2001〕49号 二00一年十月十二日)
《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以下简称《决定》),以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阐述了基础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制订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新世纪基础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贯彻《决定》精神,对进一步实施科教兴豫战略,加快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高全省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努力开创基础教育工作新局面
1.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基础教育取得了辉煌成就。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的目标已经实现,高中和学前教育得到较大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但是,我省人口多,经济欠发达,基础教育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基础教育是科教兴国的奠基工程,对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培养各级各类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保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必须把基础教育摆在优先地位并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切实予以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积极推动;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努力开创基础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为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为实现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2.要继续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工作,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初中学龄人口高峰期的就学问题,降低农村初中辍学率。“十五”期间,初中毛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8%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55%左右,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
--进一步巩固“普九”成果,提高“普九”水平。按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明确“普九”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