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得到增强。社会公众服务业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增强,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扶持措施更加有力,服务水平全面提高;残疾人组织机构健全,县(市、区)普遍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队伍素质提高;残疾人信息网站(点)建立。
--残疾人自身素质普遍提高。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开展“自强”活动,表彰自强模范,激励“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提高广大残疾人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增强参与社会生活能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
--残疾人工作科学性加强。运用现代技术和科学方法,提高残疾人事业各个领域的科技含量,有重点地开展残疾的预防工作,努力减少残疾的发生;运用现代化工作手段,提高事业的管理水平。
为实现上述主要目标,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把残疾人事业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融入相关事业领域,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加大投入,加快发展。
--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作用,有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运作;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开发社会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和参与;重视和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采取“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既要有统一目标,基本要求,又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创造性开展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创造经验,起带头示范作用,加强后进地区残疾人工作力度。
--继续贯彻“讲求实效,打好基础”的方针,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加强基层工作为重点,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推行现代化工作手段。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互联网通道,逐步实现办公、业务咨询、康复指导、助残服务、社区生活等网络化管理。
三、“十五”计划纲要的各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是残疾人工作永恒的主题,必须常抓不懈
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的训练服务体系,使残疾人能够普遍得到康复服务;继续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12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加强残疾预防的宣传教育,减少残疾的发生;加强康复人才的培养,重视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
1.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各地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2.抓好“视觉第一 中国行动”工作。要争取政府和社会的关心支持,确保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的全面完成,五年手术量达到6.55万例;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为3500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
3.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机构,充分发挥其康复服务指导作用。发挥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科的作用,开展相应的康复医学诊疗工作。在基层社区,建立以残疾人家庭为基础,社区康复站为骨干,综合康复服务机构为指导的康复训练服务网络,完成肢残人功能训练4250例,智残人能力训练3400例,脑瘫儿童康复训练8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