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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闽政〔2001〕2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定的《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九月十八日
          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缩小残疾人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全省全面建设宽裕型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海峡西岸繁荣带的战略部署相适应,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制定本计划纲要。
  一、“九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福建省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1996年-2000年)》实施五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关心下,经各方面共同努力,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就:一是社会环境更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二是各项业务全面拓展,残疾人工作迈出新的步伐;三是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全省有7.4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0%以上;残疾人就业率由65%提高到84.5%;2.8万农村贫困残疾人通过康复扶贫,摆脱了贫困;9万多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各种保障;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日趋活跃;残疾预防取得进展;广大残疾人乐观进取、自强不息,为祖国建设做出了贡献。
  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的全面完成,使我省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达到一个新水平,为新世纪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全省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有些方面甚至呈拉大趋势,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仍有待进一步改善。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增加投入,加快发展。
  二、“十五”计划纲要的主要目标和指导原则
  《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提出:“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帮助残疾人康复、就学和就业,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依据我省这一重要的战略部署,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残疾人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全省残疾人生活基本实现小康;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使12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义务教育入学率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残疾人的教育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城镇有求职要求和农村可就业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指导和培训,就业率达到88%;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生活参与面扩大;社会福利有较大提高,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
  --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文明。社会舆论环境进一步优化,“人道主义”得到弘扬,各种助残活动蓬勃开展;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有明显改善,信息和交流无障碍有较大发展;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普遍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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