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日)废止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农业科技
发展纲要(2001-2010)〉的意见》的通知
(鄂政发〔2001〕53号 2001年9月14日)
现将《关于实施〈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农业科技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的意见》摆在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农业科技,努力开创我省农业科技工作的新局面,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关于实施《
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
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精神,抓住机遇,加快湖北农业科技发展,努力开创农业科技工作新局面,推动湖北农村经济的大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安天下的产业,必须坚定不移地突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和优先地位。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科技进步和创新成为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必须大力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
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要求我们对农业科技发展的方向与重点作战略性调整,农业科技工作要按照新阶段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知识化的发展趋势,实现四个转变:一是从主要追求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二是从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主,向为生产、加工与生态协调发展服务转变;三是从以资源开发技术为主,向资源开发技术与市场开拓技术相结合转变;四是从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向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转变。
新阶段要实现向农业强省的跨越,全省上下务必抢抓机遇,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措施,以局部跨越,推动农业科技整体水平的迅速提高,以技术跨越,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农业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与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