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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妇女发展纲要和四川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5.减少妇女贫困数量。
  --制定减少妇女贫困的政策措施,提高贫困妇女的经济收入。
  --把性别观点纳入扶贫计划,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三)策略与措施。
  1.建立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劳动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保证妇女平等就业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
  2.所有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要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把女职工的劳动保护纳入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作为考核企业负责人的重要内容之一。招收录用职工,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女性或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标准;企业裁员,不得对女职工采取性别歧视;签定合同,必须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内容体现在合同文本中;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断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做好女职工“四期”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需要,努力开辟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领域,重点扶持第三产业的发展,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逐步提高妇女的就业比例。
  4.开展针对女性特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根据妇女职业的需求和妇女从业人员特点开展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5.加强对农村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劳动技能和科普培训;加强对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培训,为农村妇女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积极引导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流动就业。
  6.普及推广成熟、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在全省农村推广普及适合妇女参加的农林牧业新技术,大力推广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的科学技术,引导农村妇女发展绿色产业和生态农业。
  7.开发适合妇女特点的扶贫项目,依靠小额信贷等扶贫资金发展以妇女为主的种养业项目。
  8.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的作用,加强残疾妇女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
  9.把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劳动合同内容,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法律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女职工自身的自我保护意识。
  10.加大执法力度,严肃处理违反《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对企业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依法纠正和处理。
  11.普遍建立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需求。建立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运行机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权利。
  12.鼓励和支持群众团体开展有利于提高妇女劳动生产技能的各项活动。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一)主要目标。
  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的人数有较大增长;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显著增强;参政议政水平明显提高。
  (二)具体目标。
  1.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范围明显扩大。
  --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政府工作部门女干部的比例要逐步提高。企业职工代表中女代表所占比例应与企业女职工人数相适应。村民委员会、居委会成员中女性应占一定的比例。
  --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加大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女干部的力度。
  2.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程度明显提高。
  --提高参政层次,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2005年县以上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中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到2010年有较大提高。正职和重要岗位女性数量有较大的增加。
  --不断改善女干部队伍的结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女干部有较大的增加。
  --扩大妇女参与的渠道,提高妇女民主参与的水平,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
  (三)策略与措施。
  1.在制定有关妇女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时,充分听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及建议。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与社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接纳女性的政治和责任意识;重视奖励、表彰妇女中的先进积极分子,提高女性人才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2.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保障女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女干部在选拔、聘用、录用及晋升时不受歧视,并充分体制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的原则。
  3.企事业单位在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时,不得对女性应聘者提高标准,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在聘用合同中不得含有性别歧视的内容。
  4.建立女性人才开发信息网络,制定和落实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在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在选拔任用中,对符合条件的女干部要及时选拔到上一级职位上工作,对年轻优秀的女干部要优先提拔。加强省市县3级政府班子女后备干部队伍和培养和建设,鼓励妇女参与选举,提高高中级女干部比例。
  5.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注意发现和培养高层次的女性管理人才。提高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企业职代会中女代表与企业女职工比例要相适应。
  6.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和教育,加强对女干部多层次多方位的轮岗锻炼,培养复合型高层次人才,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竞争能力;加强女性公务员、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保证妇女与男子有同等的培训和受教育机会。
  7.扩大基层民主,保障妇女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的权利。妇代会主任作为候选人提名,经选举进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逐步提高村民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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