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坚持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原则,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改革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增强残疾人组织自身实力和活力等方面不断创新,努力开拓,在残疾人重点、难点工作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坚持加强基层,强化基础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规范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实力量,完善工作手段,强化服务功能。工作重心下移,将康复、职业培训、扶残助残、文体活动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体系,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
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开发社会潜能,鼓励和吸引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参与残疾人工作。
坚持兼顾差异,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和改进落后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工作。
三、“十五”计划的任务目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工作。
“十五”期间,要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47.67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其中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6.65万例,为5000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患者家属1000名。开展“听力助残”活动,对701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并对其家长进行培训,供应助听器3505台。在116个县(市、区)开展康复训练和服务,对11370名肢残人、2270名脑瘫儿童、9110名智残儿童进行康复训练。为麻风病致残者实施矫治手术,配用防护用品,开展康复训练。使25万名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社会化、开放式、综合性的防治康复。完善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体系,为残疾人供应用品用具15万件,装配矫形器1.2万件,为1950名缺肢者装配普及型假肢。开展特需人群补碘宣传教育,预防智力残疾发生。
1.要加强对各级白内障复明机构的检查指导;为县以下复明机构培训一批技术骨干,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搞好白内障患者状况调查,有计划地组织患者到医疗就诊;组派医疗队到医疗技术薄弱的地区和边远地区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对特困白内障手术对象给予优惠和补贴。
2.建立由医院眼科、眼镜店和家庭相结合的低视力康复工作网络。全省各市、县(市、区)至少有1处医院眼科设立低视力康复部,每个大中城市至少设1个为低视力患者选配和供应助视器的定点眼镜店;指导低视力患者开展家庭康复训练;有条件的盲校要开展低视力分类教学;加强低视力康复知识的宣传,提高低视力康复意识。
3.巩固、完善、发展聋儿康复工作网络,加强省聋儿康复指导中心建设,完善语训部职能,充分发挥其对基层语训班(点)和家庭的指导辐射作用;加强市级聋儿语训部和部分县级聋儿语训班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创办聋儿语训机构,探索社会化聋儿语训工作路子;创办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聋儿康复;培训聋儿康复技术人员,开展听力助残活动,推广新的助听技术和助听器选配技术,加强聋儿语训教学方法的研究与交流,提高聋儿康复质量,受训聋儿入普幼、普小率达到25%;对接受语训的贫困聋儿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