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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关于规范信用秩序支持企业改革保全国有资产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华融资产
 管理公司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关于
 规范信用秩序支持企业改革保全国有资产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01〕105号 二00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中国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关于规范信用秩序支持企业改革保全国有资产的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于1999年起设立以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为深化我省国企改革,实现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和国有企业改组,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了大量工作,在维护金融资产安全和金融秩序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三个代表”为指导,以对国家资产、人民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支持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工作,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行为,确保各资产管理公司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企业改制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进一步增强信用观念,防范和制止各种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坚决打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秩序;并心支持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和生活,加强沟通,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为实现我省经济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关于规范信用秩序支持企业改革保全国有资产的意见
      (中国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
            二00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为了深化经济、金融体制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国有企业扭亏脱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9年经国务院同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证监会意见组建了中国信达、华融、长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的主要任务是: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以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实现国有资产回收的价值最大化。从1999年开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在成都设立办事处,并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全面接收了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在四川辖区及相关辖区的不良债权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相关银行、企业的大力配合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共接收银行债权585.4亿元,其中贷款本金439.9亿元,利息145.5亿元,涉及全省13530户企业;对24户企业实施债转股,涉及金融67.5亿元。目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已经进入全面的资产管理和处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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