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华融资产
管理公司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关于
规范信用秩序支持企业改革保全国有资产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01〕105号 二00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中国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关于规范信用秩序支持企业改革保全国有资产的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于1999年起设立以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为深化我省国企改革,实现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和国有企业改组,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了大量工作,在维护金融资产安全和金融秩序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三个代表”为指导,以对国家资产、人民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支持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工作,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行为,确保各资产管理公司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企业改制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进一步增强信用观念,防范和制止各种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坚决打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秩序;并心支持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和生活,加强沟通,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为实现我省经济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关于规范信用秩序支持企业改革保全国有资产的意见
(中国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
二00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为了深化经济、金融体制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国有企业扭亏脱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9年经国务院同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证监会意见组建了中国信达、华融、长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的主要任务是: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以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实现国有资产回收的价值最大化。从1999年开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在成都设立办事处,并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全面接收了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在四川辖区及相关辖区的不良债权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相关银行、企业的大力配合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共接收银行债权585.4亿元,其中贷款本金439.9亿元,利息145.5亿元,涉及全省13530户企业;对24户企业实施债转股,涉及金融67.5亿元。目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已经进入全面的资产管理和处置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