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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
 《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意见
 (川委发〔2001〕33号 二00一年九月四日)


  为贯彻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国发〔2001〕12号)要求,切实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速我省农业现代化进程,为新阶段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我省农业新跨越
  (一)充分认识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重大意义,增强新阶段农业科技工作的紧迫感。
  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世界性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正在兴起,促进农业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结构调整不平衡,农产品质量较差、难以满足市场多元化的需求,市场信息网络不健全、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低迷,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低、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业综合效益较差等问题。因此,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对农业科技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必须增强搞好农业科技工作的紧迫感,大力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我省农业跨越式发展。
  (二)农业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新阶段我省农业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全国农业科技大会精神,以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面向国际国内市场,以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以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村科技服务运行机制为突破口,为实现我省农业技术跨越,加速农业由主要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提供科技支撑。
  新阶段我省农业科技工作要遵循如下原则:
  --市场化原则。要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既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又要调动企业、农民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既要注重学术水平的提高,更要面向市场,注重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
  --创新性原则。要努力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在农业科技管理、农村科技服务体制及运行机制、农业科研等方面进行管理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要大幅度提高农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逐步使企业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建立新阶段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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