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健全对经营者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工作。要在组织实施《四川省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试行范围。要积极探索把实行年薪制与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结合起来的有效办法。要完善年薪制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探索运用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制定颁布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对企业经营实绩进行综合考评,并在同行业、同类型的企业中进行横向比较。要严格考核和兑现,合理加大年薪制的激励力度,强化年薪制的约束功能,坚持既负盈又负亏的原则,经营者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未完成经营指标,要按规定计减业绩收入或抵扣风险保证金以及扣减基薪。
(二)继续探索建立经营者持股制度,把经营者的个人收入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结合起来。经营者持有股权可采取经营者上岗时出资入股、用部分业绩收入入股、奖励股权或分红权、授予股份期权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经营者购买国家出售的企业国有股份。
(三)试行特别奖励。对经营业绩显著的经营者,政府(或出资方)可对其实行特别奖励。奖励可以采取现金、股份、实物等形式。奖励的数额要与经营者的实际业绩相对称。要避免多层、多头奖励。
(四)探索进一步稳定和激励经营者的其他形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为经营者建立补充保险,改善保障条件。
(五)完善对经营者的约束机制。不论对经营者采取何种收入分配办法,都应当建立健全必要的约束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健全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依据考核结果决定经营者的收入。实行对经营者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经营者的奖罚要逗硬,使其收入真正做到能增能减。实现经营者收入公开化,增加透明度。真正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加强领导和协调。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经营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政策性强,影响面广,难度大。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同步推进相关改革。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及时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对一时不能在面上推行的改革措施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