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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家《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积极组织实施“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工程,力争到2005年,初步建成“野生生物种质资源中心库”;大力推进“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云南)基地”建设步伐,力争对三七、灯盏花等地道中药材无公害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与示范、创新药物研究与产业化、培植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体系等方面取得突破;择优扶持、组织实施一批“产学研”联合攻关和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项目,重点攻克影响我省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扶持一批重点企业,选择省内一批条件成熟的科技成果,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专利技术和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加速生物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生物资源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和品牌产品,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生物资源开发企业,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
  (十二)加强科技扶贫工作,增强贫困地区自身发展能力。以发展民族区域特色农业经济为核心,以提高农民科技和文化素质为突破口,以增加贫困村、贫困户收入为重点,通过人才培训、科学普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创办示范企业、建立科技示范村、完善综合性社会服务体系等,提高贫困地区的经济持续开发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重点组织实施“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农业技术改造工程”,逐步改善科技基础设施条件;继续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技成果推广”、“民族贫困地区科技试验示范”等专项计划,开展新技术、新成果在贫困地区的综合开发示范、推广,培育一批能带动当地发展的骨干企业和“能人”群体,促进贫困地区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
  (十三)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工作,为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提供支撑。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采取切实有效的重大措施,多途径、多渠道、多层次地培养、引进、用好农业科技人才,加强人才继续教育,造就一支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农业科技队伍,为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跨越发展提供支撑。
  认真实施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专项计划,并与农业生物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和实施省级重大科技计划紧密结合,以项目带动人才培养、吸引人才、用好人才,加速造就一批创新人才和科技骨干人才。
  通过组织实施重大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培植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农业科技企业、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稳定和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培养、引进一批高素质的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和企业家,各地要通过制定和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吸引科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到生产第一线创新创业。
  实施绿色证书工程、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四大”科普工程,通过农业广播学校、电视大学、农函大、职业中学和夜校等多种形式,培育数以万计的有文化、懂技术的农民技术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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