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
国家《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政发〔2001〕140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十月十九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国家《
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农业科技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发布的《
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我省新阶段农业科技发展的方向、目标与主要任务,确定“十五”期间农业科技工作重点和深化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措施,切实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快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
(一)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是实现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正在全球兴起,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在世界农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高效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带动了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与优化,大幅度提高了农业效益;改善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正在改变世界农业发展的面貌,将对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主要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然而,目前还面临着农业、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农产品品种和质量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和产业化程度低、市场竞争力较弱、农业综合效益较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加入WTO后,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更面临严峻挑战。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同全国一样,已进入由受资源约束转变为受资源和市场双重约束,由主要追求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的发展新阶段。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已成为我省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业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对农业科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既是农业科技工作者的历史使命,也是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及广大农民面临的艰巨任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且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未来的科技发展还将产生新的重大突破。我们必须敏锐地把握这个客观趋势,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加入WTO的历史机遇,增强做好农业科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速我省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