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农业科研基地。根据我省的需要和专业、学科优势,有针对性地建设10-15个农业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
15、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和完善一支由科技、推广、管理方面人员组成的精干、高效的农业科技队伍,大胆地把年轻人推向重要的科研、推广和管理岗位。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下大力显著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造就一支精干、高效的农业科研队伍。结合我省农业科技的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领域研究,加速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造就一批高层次的中青年学术攻坚人才队伍。
--造就一支结构优化的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结合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工程技术中心、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加速培养一批高级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农业科技企业管理人才和农民技术推广人才,建立大批的农业科技示范户。
--加速培育一批高级农业科技管理人才。重点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熟悉国内外农业经济、科技动态,管理能力强的高级管理人才。
--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通过农业广播学校、电视大学、职业高中、农民夜校、函授、技术讲座、专业培训、信息网络、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技术队伍和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在广大农村营造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四、深化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16、改革农业科技研究开发体制,提高创新水平。通过对农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改革,实现农业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重组,建立起以应用技术研究开发为主的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学科齐全、分工明确、精干高效的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体系,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省级农业科研机构实行分类改革,采取不同方式予以支持。对主要从事种质资源保护、常规育种、病虫害防治、资源环境保护、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情报等基础性、公益类农业科研机构按非营利机构运行和管理,加大各级政府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主要从事杂交种子、苗木、花卉、肥料、农(兽)药、饲料、农产品加工等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农业科研机构逐步转变为科技型企业(集团),或进入企业(集团)。各级政府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逐步使其形成自我发展能力。转制后的农业科研机构,仍可以通过竞争的方式承担政府下达的科技任务,享受国家、省扶持科技型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并优先获得各种专项基金的支持;对主要从事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专业培训、分析测试等科技服务类机构逐步转变为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或转变为中介服务机构,政府可以通过任务的形式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