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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热网热力价格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热网热力价格的通知
 (二00一年十一月五日 沪价公〔2001〕033号)


上海市电力公司:
  上电司财字(2001)第844号《关于调整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热价格的请示》悉,你司所属杨树浦、南市、吴泾、闵行四热网,由于燃料成本增加等原因,热价多年没有到位,造成供热亏损。为了理顺本市热价,促进电力改革和集中供热良性循环,经与市经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同意调整热力价格,实行新用户新价、老用户适当提价,具体标准如下:
  1、凡原合同用户以外的用户和转供用户热力价格统一按每百万千焦38.00元(含增值税)执行。
  2、老用户,即这次调价前的原合同用户热价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每百万千焦分别提高3元(含增值税)。具体见下表:

┌────┬──────────────┬──────────────┐
│ 热网 │  调前价(元/百万千焦) │  调后价(元/百万千焦) │
├────┼──────────────┼──────────────┤
│ 杨树浦 │     16.87    │     19.87    │
├────┼──────────────┼──────────────┤
│ 南市 │     19.14    │     22.14    │
├────┼──────────────┼──────────────┤
│ 吴泾1 │     15.55    │     18.55    │
├────┼──────────────┼──────────────┤
│ 吴泾2 │     19.14    │     22.14    │
├────┼──────────────┼──────────────┤
│ 吴泾3 │     22.16    │     25.16    │
├────┼──────────────┼──────────────┤
│ 闵行 │     19.27    │     22.27    │
└────┴──────────────┴──────────────┘

  以上调价从2001年12月份抄见数起执行,请你公司加强热网管理,与用户签订和完善供用气协议,向新老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调价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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