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企业信用等级。企业信用等级低是企业无法得到贷款的根本原因,企业融资状况要想得到根本好转,关键是提高信用等级。为此,选择42户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3)在银行的参与和指导下,落实银行债权后,进行改制重组,通过分立、剥离、资本运营、加强内部管理等措施,力争使之尽快提高信用等级,达到AA级。这42户企业大多数是银行信用等级为A级和BBB级的微利企业,也有亏损企业,但资产状况并没有恶化,资产负债率有希望降下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这些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始好转,如果扶持一下,有希望救活。建议地方政府和银行共同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在各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使之尽快脱困和升级。
二、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问题的意见
(一)加强担保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地市担保公司建设,没有组建担保公司的地市要抓紧组建。二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通过财政注入和股份制等措施进一步扩大担保公司资本金规模,在去年2.9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已经增加到3.7亿元,力争两年内达到10亿元。三是强化地市担保公司再担保功能,提高担保效率,发挥担保资金的放大作用。去年担保公司资本金总额与担保贷款比例仅为1:0.33,尚未达到1:1,更达不到发达地区1:5的比例。要尽快落实担保公司协作银行,协商确定资金放大比例。合理确定担保公司与银行、省担保公司与地市担保公司的风险分担比例。四是简化中小企业担保贷款手续,降低费用。目前发达地区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较低,上海为贷款总额的0.8%--1.2%,北京、浙江为贷款总额的1%。鉴于我省中小企业刚刚起步,需要资金支持的实际情况,建议适当降低担保贷款收费水平;对信誉好、经营形势较好、有良好纳税记录、贷款额较小的中小企业或高科技企业可免于反担保,对于确需提供反担保的企业,可与企业签订担保承诺书和保证合同。
(二)切实增强信用意识,实施信用工程。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省经贸委将与银行、司法、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合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活动,建立优良信用企业档案,定期发给银行,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同时大力开展信用意识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主动自觉还贷。规范开户行为,实行基本帐户结算制度,使存款、贷款、结算以及经营活动都在银行的监督之下,提高透明率,以实际行动取信于银行。
(三)规范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引导和促进中小金融机构重点做好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可通过采取财政注资等措施,增加政府直接管理的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金,鼓励其接纳小企业和市民入股,增加资本金。同时建议人民银行适当增加对我省中小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加大对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改进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支持。
附件1: 推荐建立主办银行制度或签订银行协议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