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支持县(市、区)级政府或行业投资机构设立担保机构。支持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业群体共同出资设立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机构,作为担保体系的重要补充,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
  (十六)尚未建立担保机构的地、州、市要尽快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条件的县(区、市)也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有关部门和机构要支持推动企业互助担保和商业性担保业务的发展。
  由政府出资建立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要实行政企分开和市场化运作。银行与担保机构各自独立评估,独立审贷,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和责任。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担保公司的政策引导和规范管理,会同财政、监察部门加强监管。
  六、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七)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围绕中小企业发展,通过组织协调,给予必要的资金及政策支持,帮助构建以资金融通、信用评估、信用担保、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要支持中小企业自愿设立同业公会等机构,使其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定和完善同业经营准则、执业标准和监督机制,强化监管,引导和规范协会成员的服务行为,实现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各类市场中介机构要围绕中小企业需求,积极拓展服务职能,努力提供公正、全面、有效的服务。
  (十八)鼓励有关科研单位通过改制转为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独立中介机构,针对服务对象调整科研方面和服务内容。
  支持各类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工商联、商会等机构通过转让、联合、共同开发、培训等多种方式,帮助中小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
  (十九)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建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的试点,联系各类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和中介机构,运用计算机网络等技术手段,通过存量资产调整、社会各方参与,吸引和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技术、信息、市场、财务会计、法律等多方面服务。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向中小企业发布产业和政策信息,避免产业发展的盲目性。
  (二十)鼓励和引导有关教育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投资咨询、管理咨询和职业技术培训。
  建立区域性或行业性的经理人才测评与推荐中心,发展完善中小企业职业经营者市场。
  七、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